创业不易,据说超过60%的公司都毁在这上面!!!



创投春风吹满地,娱乐分子真争气。


不知从何时起,互联网圈渐渐充满娱乐色彩,一幕幕翻转剧情看得吃瓜群众大呼过瘾。


2017年初的一篇《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开启了创投圈的股权撕逼大剧。


这里不去讨论事件本身以及双方的孰是孰非,只讨论一件事:股权分配!



创业不易,据说超过60%的公司都毁在这上面!!!

股权分配问题对于创业企业是不得不面临的问题。过去创业者一人包打天下,不需要考虑合伙人股权问题。但是,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合伙创业成为互联网时代成功企业的标配。创业者必须学习和重视股权分配的常识。


如果在最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在创业开始的“蜜月期”股东们可能不会发生太大争执,正所谓可以共患难,难以同甘甜。尤其创业到了一定阶段,基本步入正轨时,最容易出现分歧,如果在这个创业团队中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谁也不服气谁,可能最终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导致创业失败。




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在“2015创投极客论坛”表示,如果一开始模式不对,或者股份结构不合理,这个公司一定做不成。这不是危言耸听,事实上就是如此残酷。


现实中创业者因为股权分配的问题导致创业项目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西少爷案例,对于许许多多正走在创业路上的公司,或可为前车之鉴。这本来有可能是一家前途无量的明星创业公司,却在公司刚刚走上正轨时,创始人团队分崩离析。我们不知这场风波将何时、以何种方式了结,也不知这家明星公司最后的命运。但在这些年轻人的讲述中,我们能看到合伙人在股权、融资、众筹等问题上的纠结。


伊光旭集团是由伊光旭和樊少两人建立的。新浪草根微博排行榜前50名中,几乎有一半都是伊光旭集团所控制的,其中“冷笑话精选”的订阅数量更是超过了《参考消息》这份中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


创业初期由樊少主要负责微博的公关推广和外联工作,也包括抢账号,而伊光旭和他的同学主要负责内容运营。后来伊打算注册公司,需要30万元启动资金,樊少计划出资,要求持股51%被伊拒绝,正当樊少计划降低持股额度的时候,天使投资人蔡文胜决定投资他们。当蔡文胜的资金到账之后,公司开始了飞速的发展,而身为联合创业者之一的樊少却并未与伊光旭谈过股权分配的问题。直到2011年6月,伊光旭宣布给几位联合创始人总共3%的公司股份,迫使这几位联合创始人出走,并带着了公司的几个著名的草根大号“创意工坊”,从此,伊光旭集团在走下坡路。




另外,合伙人股权战争最大的导火索之一,是完全没有退出机制。比如,有的合伙人早期出资5万,持有公司30%股权。干满6个月就由于与团队不和主动离职了,或由于不胜任、健康原因或家庭变故等被动离职了。


离职后,退出合伙人坚决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


1、《公司法》没规定,股东离职得退股;



2、公司章程没有约定;



3、股东之间也没签过任何其他协议约定,甚至没就退出机制做过任何沟通;



4、他出过钱,也阶段性参与了创业。

其他合伙人认为不回购股权,既不公平也不合情不合理,但由于事先没有约定合伙人的退出机制,对合法回购退出合伙人的股权束手无策。
对于类似情形,我们通常建议:


1、在企业初创期,合伙人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通常占10-20%之间),人力股占大头(80%-90%之间),人力股至少要和四年服务期限挂钩,甚至核心业绩指标挂钩;



2、如果合伙人离职,资金股与已经成熟的人力股,离职合伙人可以兑现,但未成熟的人力股应当被回购;



3、鉴于咱们中国人“谈利益,伤感情”的观念,我们建议,合伙人之间首先就退出机制的公平合理性充分沟通理解到同一个波段,做好团队的预期管理,然后再做方案落地。



综上所述,创业中的创始人要缜密思考,公司关键成功要素是什么?业务发展的核心节点在哪?这些关键成功要素、业务节点需要哪些人负责?应该给他们哪些利益进行捆绑? 也只有明白了这些,才能正真的把股权分配问题落到实处,才能正真的给创业企业带来前进的动力。反之,失败的股权分配,貌合神离的创业团队,只能让创业项目死得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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