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学区域型TLO的营建机制分析及启示——以关西TLO为例 2017毕业论文下载

一、日本大学TLO概况
  在知识经济背景下,大学与企业合作创新,国家、社会、企业还有大学自身职能的实现都对科研成果产业化提出要求,相应地日本在科术创造立国战略实施中,颁布实施的各项技术转移法规促进了大学科技成果转让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自1998年《促进大学等的技术研究成果向民间事业转移法》的颁布,确立了政府从制度与资金方面对大学科技成果转让机构TLO予以支持的法律依据

1998年12月,文部科学省和经济产业省承认了已有的东京大学TLO、关西TLO、东北TLO、日本大学产官学联合知识产权中心4家TLO机构,截至2012年4月经日本文部科学省与经济产业省设立的TLO有42家

根据TLO与大学之间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内部型、外部型、区域型

TLO的设置与大学自身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相关,私立大学具有法人资格,设置的TLO多属于校内机构,在2004年《国立大学法人法》颁布以前,国立大学属于国家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设立的TLO多是大学教员组织设立的,2004年以后部分国立大学将校外的TLO机构纳入到大学已有的产学联合本部成为校内机构

关西TLO经过体制改革,2010年在国内TLO业绩排名中从第20位上升至第4位,是区域型TLO中业绩较为突出的机构

  二、关西TLO的发展沿革
     关西TLO是1998年10月由京东大学教员设立的,注资2950万日元,同年12月根据国家颁布的《大学技术转移法》,被文部科学省认定为承认TLO

关西TLO建设之初实行的是会员制度,企业入会每年交纳10万日元会费,研究人员不需交纳会费,关西TLO的技术转移工作主要是由大学教师和企业会员共同参与形成知识创的造循环系统

在关西TLO设立最初5年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机构业绩平稳上升,2003年开始,根据文部科学省的知识产权本部事业整备法规,很多大学都设置了校内的知识产权本部,大学的研究成果归大学所有,从发明评价到技术转移等一系列活动都由校内知识产权本部承担

TLO的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工作减少,业绩下滑,并且在2004年以后不再享有政府的资助,机构连续两年处于赤字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关西TLO进行了彻底的改革—营建大学共同经营型TLO

2006年10月关西TLO增加投入资金6000万日元,与大学签订业务委托契约,大学出资给关西TLO,并作为股东共同参与TLO的经营

关西TLO重新构筑与大学知识产权本部的关系,承担技术市场调研、专利申请、技术转移等大学委托的业务内容,相继与京都大学、和歌山大学、Aalto University等国内外的多所大学签订了业务委托的合约

关西TLO重构经营体制,调整人事制度,经营情况开始好转,技术转移的收入情况由2005年的16500千日增长至2011年的74073千日

  三、关西TLO的运营
  关西TLO作为大学与企业进行合作交流的桥梁,起到了沟通、协调大学与企业关系的作用,具体的业务包括面向大学和企业两个方面的内容,面向大学主要涉及知识产权的管理,面向企业主要是将大学的研究成果介绍给企业

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步骤:1、发掘大学中新的发明并与研究者洽谈;2、进行技术评估、市场调研、形成评价报告;3、向日本专利厅申请专利;4、实施技术转移,向国内外产业界发布专利信息,进行专利的营销活动

技术转移的实施主要是面向企业,在将研究成果产业化过程中,一般通过竞争获得政府研究开发资金以及企业上下匹配等方式来实现

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向企业介绍发明内容—企业对成果进行考察—签订保密契约—企业获得研究成果的详细资料,具体合作方式有专利转让、合作生产等

  关西TLO在经营过程中确立实施国际化战略,重视日本企业发展的同时,技术转移的主战场将转向欧美国家的众多企业,并积极推进与国外大学技术转移机构的合作,国内外合作的TLO将共同享有专利,在国际市场中发掘对各类企业最适合的专利产品,介绍给企业

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大学的合作关系,签订业务委托契约,促进大学对TLO的出资,稳定TLO的经营情况

在人事制度方面,注重人才培养,强化团队营销的战略意识,使企业年轻的员工得到充分的锻炼,充分发挥个人专长,搭建擅长不同领域的员工相互配合工作的团队,形成一贯的经营理念

实行包含目标管理制度、业绩考核的薪酬制度等在内的人事制度

  四、关西TLO的营建对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建设的启示
  关西TLO的发展过程中在最艰难的时期选择了彻底改革的路径,实现了向大学共同经营型TLO的顺利转型

值得借鉴的成功关键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1、充分协调与大学、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的关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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