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审计风险及防范措施 2017毕业论文下载

基建工程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的基建工程项目预结算书存在错报漏报或重大缺陷,或是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漏洞缺陷或未被有效执行等状况,而专业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的过程当中,因种种原因未能发现和思考这些问题,并发表不恰当或不正确审计结论的可能性


  基建工程审计本身具有时间跨度长、涉及金额大、沟通单位多以及专业性强等特点,而对于各建设单位来说,其内部审计部门由于各种主客观的原因,不同程度地存在审计范围狭窄、审计能力不足、审计质量难把握等问题,从而导致审计风险

为了保护单位资金的使用安全,提高资金的投资效益,基建工程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重点关注和分析基建工程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并制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基建工程审计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内部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带来的审计风险

  由于内部审计部门是单位内部设置的机构,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单位内部管理服务,而被审计的部门和人员又均为自己朝夕相处的领导和同事

[1]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本单位利益的博弈和限制,很难公正、客观地对所进行的审计事项发表准确、独立的审计意见

  2.内部审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导致的审计风险   2006新修订的《审计法》颁布实施,但其中仅有一条涉及内部审计,即第二十九条: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其他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要么法律级次偏低,操作性不强,要么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工作开展的标准

不健全、不充分的内部审计法律法规依据,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只能依靠经验和自身知识进行分析和判断,影响了审计结论的正确性,增大了审计风险

[3]   3.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风险意识不强导致的审计风险   基建工程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涉及专业知识广泛,如果审计人员仅仅具备一些基建基本理论知识,而实践经验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就会无从下手,就会出现诸如在建设项目现场取证时,没有及时让共同测量的业主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当场签字确认,也没有及时有效地对所取证的项目进行取证拍照;在对材料价格进行市场询价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地记录和收集相关依据,导致结论得不到各方的认同等审计风险事件

另外,由于审计工作任务繁重、内审人员相对不足,导致审计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现场调查及理论分析,稍有疏忽,就会致使审计结果产生偏差

[4]   4.聘请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水平良莠不齐导致的审计风险   目前很多单位都聘请专业造价中介机构开展建设项目投资审计,但是聘请的中介机构专业水平良莠不齐,比如有的中介机构成立时间比较短,专业技术水平不高,诚信记录不明;有的中介机构虽然成立时间长,总体水平较高,但安排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审计水平不足;有的中介机构派出的参审人员要么职业道德水平不足,要么责任心不强,要么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不足,从而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甚至某些行为违反了审计法律法规、审计纪律等规定;还有很多中介机构的审计结论出现诸如被审计单位未在取证记录上签字、工程量计算明显错误等情况,所有这些问题,都会把原本属于中介机构的风险转嫁到委托单位的内审部门

[2]   以上所提到的审计风险,不管什么原因,均会影响内部审计的权威性,降低各单位领导和广大职工对内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信任

同时,如果内部审计人员自身亦不注意提高审计质量意识和审计风险意识,久而久之也会反作用于自己从而影响自身的全面进步

  二、基建工程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1.建章立制,增强内审部门独立性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如通过制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细则》和《内审部门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使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三级复核制度,一个基建工程审计项目须有专项责任主审人、二级复核人及三级复核人,通过三级复核制度,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保证审计效果

  另外要真正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充分实现其职能,就必须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专职审计人员,有效保证其在组织形式上和业务上实质独立

内审组织机构在人员、工作、经费等方面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职能部门和个人干预

在制度上首先保证内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时不受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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