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职位表 公告原文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编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教育类)、附件2(卫生类)、附件3(综合类);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计算日期截至2016年8月18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见附件5),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资料


《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照片(背面写上本人身份证号及姓名)


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报考前请参阅《2016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见附件4)


报名表上应填写代码及序号(教育类代码A、卫生类代码为B、综合类代码C)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17日、18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4、领取笔试准考证:2016年8月25日凭考生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


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笔试共分三类: (1)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3)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每个科目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考试命题将委托具备人事招考命题资质的机构负责出题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8月28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其它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教育类和综合类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卫生类笔试合格分数线45分


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hrss.fengshun.gov.cn/index.php )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hrss.fengshun.gov.cn/index.php )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5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hrss.fengshun.gov.cn/index.php )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服务三年以上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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