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活佛:喇嘛教的邪教特征及其社会危害剖析(连载七) (三)喇嘛教性侵不断,民怨汹涌;伤风败俗、伦理崩塌 活跃于欧美的第二世卡卢仁波切,经十四世达赖喇嘛认证
由于从小刻意的培养,善以英语弘法,足迹遍及法国、西班牙等地
然而作为第一世卡卢的“转世灵童”,他却脱下喇嘛服,自拍一部影片《卡卢仁波切的自白》,自白他还未成年时,在寺院求学的过程中,受到其他喇嘛性侵害、以及他因此成为问题少年————喝酒、吸毒的真实往事
近些年,经常有人举报,藏地喇嘛教如竹庆寺、亚青寺、菩康寺、协庆寺等寺院喇嘛因男女双修糟蹋孤儿院多名女童,寺院的后门,经常有抬出去的尸体等
愈来愈多的喇嘛教性侵事件曝光,包括性侵未成年少女等丑闻,已经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引起了海内外高度关注
●1997年03月 出生印度的贝玛堪布仁波切,与黄姓妇人于道场发生关系,遭妇人丈夫当场举发
●1996年04月 自称是达赖喇嘛认证的活佛、来自西藏在台湾传法的敦都仁波切,以双修为名,乱搞男女关系,有多名女子受害
●1995年07月 中国林喇仁波切在台湾弘法,借机性侵多名女信徒,还说吞下他的精液(甘露)可得到最高加持
●1995年04月 台北科大教授江灿腾抨击西藏喇嘛盛噶仁波切在台湾乱搞男女关系
●1993年12月 台湾籍喇嘛杨镐,涉嫌连续对两名女子性侵害
●1991年10月 瑜伽老师向警方指控,遭由印度来台湾弘法的喇嘛图登旦曲性侵害
●1991年10月 《新明日报》(香港讯)报导,女商人自曝与来自中国成都喇嘛教大师义云高发生性关系,声称还拍下交欢录像带
●1990年06月 尼泊尔籍楚姓喇嘛被张姓女子控告骗婚及欺诈
●1989年06月 来自尼泊尔的拉秋仁波切,被控对一名妇人性侵害
●1983年11月 《旧金山Free Press》报导,《西藏生死书》作者索甲仁波切遭控告性侵害
一名妇女在美国加州山塔库鲁斯郡向法院提出一桩赔偿千万美元的官司,声称遭受到索甲仁波切的胁迫与性侵害
●2011年3月,台湾媒体报道一位来自中国四川佐钦寺的知名转世活佛耐迈仁波切,平日脱下喇嘛僧服,换上便装牛仔裤,到台北万华当起嫖客,与一位妓女进行性交易,被警方当场捉到
…………………… 不一而足,此类事件极多,引起人们的强烈反感,民怨沸腾
受害女性大多因为怕被诛咒、名节败坏或家庭破碎等而隐忍,但是仅曝露出来的这冰山一角已数不胜数
(四)与狼共舞国际公关,孤立分化中国政府 在DA-LAI喇嘛“ZONG教与文化事务部”的推动下,印度、尼泊尔、不丹甚至欧美等国,近几十年创建的喇嘛教寺院和传教中心总数已逾千个
宗教活动之外,“LIU亡政府”和DA-LAI喇嘛利用一切可能参加世界各种裁军、和平、消核、环保会议,在多国建立“XI-ZANG协会”和“友好协会”组织,以表明其政治主张
仅1982年,DA-LAI出访的国家和地区就达10余个
多年来,DA-LAI访问过美国(至少5次)、英国、德国、日本、澳洲、加拿大等国
这些国家,除了没有仪仗队欢迎,都将DA-LAI喇嘛当成“元首”,究其目的,自是推动“ZANG-DU”用以“FAN华”
自李登辉主政台湾起,DA-LAI喇嘛集团与台湾的关系逐渐靠拢
陈水扁上台后,DA-LAI喇嘛集团曾派出代表团参加其就职典礼
1987年,DA-LAI喇嘛成了日本邪教奥姆真理教头子麻原彰晃的“上师”,他们先后五次会晤,麻原彰晃受DA-LAI喇嘛的指使两次潜入西藏“传教”
麻原彰晃自称 “是DA-LAI喇嘛亲自把我指引入佛教大乘传统”
1989年5月,DA-LAI喇嘛给麻原彰晃出具证明书和推荐信,称麻原彰晃是“很有能力的宗教导师”,奥姆教是“传播大乘佛教”、呈请东京有关当局“应当允许奥姆教派免交税收”
从而使麻原彰晃迅速积累起大量资金,从事毒气的研制和生产
DA-LAI喇嘛于1989年5月26日致书感谢“奥姆教团为我们佛教流亡集体,特别是不久前刚从西藏来的僧侣学生提供了慷慨的捐款”
德国《焦点》周刊说“没有DA-LAI喇嘛的支持,麻原彰晃根本不可能建立起他的教派帝国
他从一个江湖医生和小小的刑事骗子,在短短的几年内上升为日本一个教派领袖也不会如此顺利,这是可以肯定的
”正是DA-LAI喇嘛的鼎力“支持”,使麻原彰晃从一个小骗子上升为“宗教导师”,积累了大量资金,从而变成恐怖集团的头子
麻原彰晃仿效喇嘛教,对他教派里面的所有女信徒有“性使用权”,实际上他也经常奸污信众
对于喇嘛教的“红白仙露”和“仙药”,麻原彰晃也模仿得很彻底
麻原彰晃的血是极其昂贵的“灵丹妙药”,他的头发做成一种“仙”茶,他的洗澡水也具有“特异功能”而被销售
麻原彰晃的精液则具有极巨大的“法力”,一小瓶卖7000美金
在接触喇嘛教以后,喇嘛教成了核心教义,任何犯罪行为都不再是禁忌,最终走向不归之路
DA-LAI喇嘛与来西藏进行间谍活动的纳粹分子奥地利人海因里希•哈勒;与常驻西藏进行分化利诱的英国驻拉萨商务代办处首席代表黎吉生;与好莱坞演员,同时是“XI-ZANG问题国际运动”主席的理查•基尔;与主动向外国人泄露国家军事机密,并撰写反动文章和主编反动刊物《探索》的魏京生;与狂热的JIANG独分子、新JIANG女邪热比娅•卡德尔等都有密切的往来,DA-LAI喇嘛还于1980年参拜靖国神社
可见喇嘛教的活动舞台已经不再局限于内陆,已经扩展到国际舞台上来,如果不及时遏制,中国将处处受制、被动、孤立
(五)喇嘛邪教肆意横行,严重破坏几千年来的文化传承,阻滞日益迫切的文化建设与核心价值观重铸 原国家宗教局局长叶小文指出:“现在,西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迅速改善
但局部地区寺庙膨胀和宗教热也在出现
西藏和其他藏区一些寺庙的‘体’膨胀了——既有数量、体量的膨胀,也有功能的膨胀,有的寺庙‘养了一批懒人,藏了几个坏人’;寺庙的‘神’越位了——DA-LAI作为‘根本上师’、‘最高活佛’,也太神乎其神了,还自封‘ZANG民族的代言人’,是政教合一的‘政治领袖’,也太越位了
”这番话反映了政府职能部门对于喇嘛教快速膨胀扩张的深切忧思
由于中国人自古以来人伦道德观念较重,文化传统延续绵长,所以喇嘛教龌龊不堪的“男女双身法”不得破其门而入,难以撼动传统的中国文化主流;但近数十年来,中国文化信仰、道德伦理遭受到自“破四旧”、“文革”等文化浩劫以来的一系列严重滑坡、破坏,文化传承发生断裂,加之崇尚欧美物质文明物欲的深刻影响,使得喇嘛教这等光怪陆离、与传统价值观严重背离的邪淫双身法,全面侵蚀到中国内地与佛教肌体,使得现今的中国佛教有近九成的佛教徒或修学,或与之发生直接抑或间接的联系,在海外的大举扩张更是在政治的背景下肆无忌惮,广大信众深受其害难以自拔
近年来,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科技水平大幅度攀升,民生得到长足改善,一举改变了经济文化长期落后的被动局面,尤其是互联网和各种传播手段的普及,使得信息发布、散播空前迅疾
经济发展过快,导致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远远滞后于经济建设,加上网络大量不良信息的引入,导致民众价值观畸形扭曲,人心浮躁、出现价值真空
喇嘛教趁虚而入,泛滥成灾,昔日的礼仪之邦成为喇嘛邪教邪说蔓延的沃土
喇嘛教“法王”、“活佛”、“仁波切”、“上师”、“大成就者”等各色名号满天飞,除了政府认定“班禅”和“DA-LAI喇嘛”之外,其他很多名号都是自封的、互封的、信众加封的,更多的称号是用钱买证换来的,汉僧、喇嘛用钱买“活佛”证成风,不同等级的称号价位也迥然不同
尤其是所谓“上师”,完全是腆颜无耻自封的
喇嘛教还编造了所谓“转世”制度“,加以神秘化仪式化,主要解决了政权地位和财产继承的问题,引得喇嘛教各派纷起仿效
这些已经成为政府宗教基层管理部门和寺庙内部管理者及信众反映最集中最突出问题之一
很多信众接触喇嘛教后,在“上师”诱惑哄骗之下,把“上师”当成了明星,自己成了追星族,一味盲从追随,以此为荣
而对于以前皈依的汉地僧众,则逐渐冷落,甚至是不屑一顾
其中的缘由一望便知:喇嘛教“上师”才是“真佛”,别人怎能和他相提并论?喇嘛教谎称,“密法是佛法的精华”,喇嘛教的“殊胜”诱人之处就是它有男女双修的“无上”速成法门,能让众生快速“即身成佛”,还有如财神法、诛杀法等光怪陆离的修法,其实都是对于佛法的诽谤和破坏,与中国正统文化格格不入
我国目前迫切的文化重建任务,就是肃清流弊,整理文化遗产,重铸主流价值观,弘扬主旋律,凝聚人心,把曾经抛弃的正统文化遗产重新熔铸起来;喇嘛教肆意横行,掠夺文化资源,抢占文化高地,用丑陋淫秽的男女双修教义污染民心民智,长此以往,精华糟粕颠倒、价值观混乱,必然民心坏乱,国运衰颓,谈何文化重建!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当今时代,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谁占据了文化发展的制高点,谁就能够更好地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充分表明,没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全民族创造精神的充分发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
” 经过改革开放和几十年艰苦卓绝的努力,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民众的富裕富足也较以往大幅攀升,中国愈来愈以大国的风姿屹立于世界东方,越来越在国际事物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愈加能发出影响世界的更强音
但是与之相匹配的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却一直裹足不前,甚至有大幅倒退的倾向
民众的文化信仰、道德伦理跌至谷底,社会乱象丛生,危机四伏
我国严重缺失正统文化的开化教化,缺乏与民众心理相对应相融合的道德基准、文化理念,缺乏凝聚民心的核心价值观
宣扬何等文化精华、去除何等文化糟粕,涉及到对于社会大众的引导,涉及到中华文明的未来走向,涉及到长治久安、国祚长存的紧要问题
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听任披着佛教外衣的喇嘛教肆意扩张,必将断送几千年来的正统文化,两千多年的智慧之光将从此黯然熄灭,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切实发生的不争事实
正统文化衰亡、邪教邪说蔓延,后果不言而喻
历史上教训无数,“法车仑功”等邪教仍在继续为乱、国人的信仰危机、文化断层仍在持续加深
对于喇嘛邪教的态度,相当程度上是一种在我国文化建设背景下的文化态度和价值取舍问题,必将起着或良好或悲催的示范作用!防范治理及时,文化复兴、民族雄起有望;听之任之,喇嘛邪教蔓延华夏为所欲为伤风败俗,必然动摇国基邦本
总之,喇嘛邪教根本不是佛教,反而披着佛教外衣处处歪曲践踏佛教,从光怪陆离的歪理邪说到林林总总的丑闻恶行,已然成为文明社会的一大毒瘤——邪教,已然造成了各种深远的社会危害
很多行径公然触犯了国法刑律,是中国构建和谐幸福社会的巨大遗患,这早已经是有识之士的深切共识
比如: ●与年龄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者,无论女性是否自愿,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构成强奸罪; ●以欺骗、胁迫的方式使女性与“上师”修双身法者,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构成强奸罪; ●与多名异性淫乱者,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1条,构成聚众淫乱罪; ●“上师”用大小便、男女淫液、女人经血等极度肮脏之物混合而成的“甘露丸”,卖给不明就里的信众吃,借此收受“供养”,不仅严重违反道德伦常,还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构成诈骗罪; ●喇嘛教“甘露丸”,显然违背国家关于食品卫生和药物管理的法律法规
而且涉嫌触犯《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非法攻击、破坏(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网站,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6条,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通过金钱收买、利用卖淫女修双身法者,或者出钱收买卖淫女,供“上师”修双身法者,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构成嫖娼行为; ●介绍卖淫女供“上师”修双身法者,则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9条,构成介绍卖淫罪; ●抢夺他人财物者,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构成抢劫罪; ●杀害他人者,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构成故意杀人罪; ●如果喇嘛教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或者对他人进行人格侮辱的,情节严重者,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构成侮辱、诽谤罪
●喇嘛教里使用人骨、器官的做法,严重触犯《刑法》第302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如果“上师”指导弟子发生以上行为者,“上师”为教唆犯,和弟子构成共同犯罪,且“上师”是主犯,对弟子触犯的所有罪名,均承担刑事责任; ●受害人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除追查行为人刑事责任外,并享有要求行为人作民事赔偿之权利
…………………………… 喇嘛“上师”们高高在上,接受信徒膜拜供养,暗地里却用信徒的供养吃喝嫖妓,诱骗强迫信徒性交失贞,甚至连未成年女童都不放过
一旦东窗事发,喇嘛教道场立即推诿,由其他喇嘛同党或西藏基金会面对媒体推卸:“那是假喇嘛!与我们无关
”然后,闯祸的喇嘛出逃或者隐藏起来以避风头,再过一段时日,换个名字,弄本护照,依旧出来招摇撞骗、有惊无险一切照常
这种作案模式,俨然成为在佛教外衣掩护下,喇嘛集团犯罪的共通手法
所以,应当及时认清喇嘛教的邪教面目及其社会危害,查找管理疏漏,加强防范治理,未雨绸缪,研究对策,及早依照法律法规对喇嘛邪教予以限制、取缔与严惩!与喇嘛教类似的“法车仑功”等邪教为乱的惊心示例就在目前,不可不察,不可不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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