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全面小康,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就要搞好城乡统筹,其目的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公共资源相对均等化。增加农民人均收入一是发展产业,二是减少农业人口,实现城镇(市)化,其中农民的市民化是重要途径,当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减少到足够少,农业的资源相对不变,再提高一点产出,从事农业的人,收入必定提高(一句话,一个简单的除法公式,增加农民收入的分子,减少分配分子的人数–分母)。什么是市民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三林副研究员的定义是指农民工在实现职业转变的基础上,获得与城镇(市)户籍居民均等一致的社会身份和权利,能公平公正地享受城镇(市)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全面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实现经济立足、社会接纳、身份认同和文化交融。我们说农民市民化,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指农民工市民化,市民化这个过程的实质是公共服务和社会权利均等化的过程。
一、城镇(市)化、市民化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是城市化,发达国家城市化率达90.00%左右。我国目前的城市化水平刚刚达到52%,户籍城镇(市)化为35%(国外是没有这个指标的),距离世界先进水平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也是我国经济增长的潜力所在。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当下,要保证我国经济增长目标,拉动内需,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民增收是关键,而抓手就是城市化。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关键转型期,避免拉美陷阱,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目标,推动城市化有序正常发展既是重要的经济工作,更是重要的政治工作。
二、农民工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我们对某县7个乡镇8个村的方40户农村居民进行了典型调查。40户农村居民共158人,其中在家务农的农村居民平均年龄为
51.8岁,在外务工的居民为
32.5岁,约占总人口30%的农村居民离开农村在外务工,在外务工人员都是青壮年。在调查外出人员进入城镇(市)意愿时,外出务工的青年普遍选择进入城镇(市)生活,壮年选择回家创业和修建住房改善条件在农村或集镇生活。
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多,流动性大,生活艰辛。据调查,该县偏僻和远离集镇(市)的村外出务工人员比重达到总人数的60
%,青壮年劳动力,
90%以上外出。农民工流动性非常大,在外居无定所。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2.6-2.7亿中农民工住工棚,头枕砖刀的有2400万-3000万,住地下室的、生产经营场所的、居住在结合部,农户出租屋的共有也在3000-5000万人左右。他们干着十分辛苦的工作,拿着微薄的收入,住在极差地方,没社会保障,没三险一金。同时外出务工人员还要承担户口所在地村社的公益建设负担,比如水库、塘堰整治、道路硬化、村容改造的公摊,他们很多人放弃了土地的耕种,大量抛荒耕地,但身系两边一头城市一头乡村。
三、制约农民市民化的因素
农民工收入普遍低,市民化的经济门槛太高,想说爱你不容易,进城难。中国发展模式的奥秘之一是农民工生产体制,社会属性在空间和时间上被隔开,农民工拿着微薄的收入,还要进行劳动力再生产。农民工根本就和城市化市民化不搭界,低收入,低工资的农民工,加速了经济和城市的发展,反过来又限制了农民工的市民化。你达不到入城的经济门槛,住房买不起,病看不起,孩子书读不起,社保不给你买,你就无法转换为城市市民。
原因之二:户口限制。户籍制度是一项又来已久的旧制度。北京大学袁刚教授指出,户籍就是一项国家对民众实施管制的制度,在我国已实施了三千多年。太史公有记:“禹平水土,定九州,计民数”。殷商甲骨文中也有多处“登人”、“登众”的记载。户籍制度是封建专制时代—项根本性制度,是“民之大纪,国之治端(南朝齐高帝萧道成语)”。户籍是农业帝国维系统治的法宝,承载着王朝政府的多项功能,如社会控制、公共管理、兵役征集、治安保卫等。户籍的特点就是将民户附着于土地,不准擅自迁徙,不准流动,成为朝廷租税稳定的来源,以维护封闭性农业帝国的统治秩序。现代中国附着于户籍之上的各种权益和身份性岐视依然存在,只是其管制范围有所收缩。农村人口在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择业就业等许多方面均受到歧视,享受不到城市居民所拥有的权利。
三是土地产权集体所有制的影响。农民工老家还要承包地宅基地还有几间旧房,还有父母双亲需要供养。一身挂两头,处在十分尴尬的地位。承包地、宅基地名义上是个人使用,但是没有处置权力,农民新盖房屋大多数都依然是在自己的承包地里去建设,空置下来的宅基地依旧闲置,外出务工或者投亲靠友到城镇(市),有两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