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的传统观念认为,医生年纪越老医术越高。曾有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看病时,近75%的人会考虑医生的年龄,近80%的人会挂“老大夫”的号,近90%的人认为老大夫经验丰富,“经验丰富”是患者选老年医生的首要原因。退休人才资源是医院重要资源,甚至是医院的招牌,留用退休人员不仅可以提高职工积极性,还可以加强医院的技术力量。因此,如何做好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成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一、医院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工作的实践
1.制定退休人员返聘原则。员工退休后继续返聘属于职工与医院双方协商的行为,首先应坚持自愿、双方选择的原则,必须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结合科室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聘用。其次,因退休人员返聘后承担一定的门诊及临床任务,需坚持身体健康、胜任工作的原则。必须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且有从事返聘岗位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最后,重视退休返聘专家在科室建设中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老专家特长及传、帮、带作用。退休专家丰富的工作经验是医院宝贵的资源财富,医院和科室都应高度重视在专科建设、教学科研、服务管理、人才梯队培养中发挥他们的作用,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2.制定退休人员返聘的条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办理退休手续后,其所在科室确因工作需要聘请其继续工作的,应符合以下条件。第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科室技术力量薄弱或人员紧缺,有关人员仍能在医疗、医辅、护理、药学等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的。第二,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原则上医院才能予以返聘:政治思想表现好,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师德师风;身体健康,能够完成所在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教学人员,每学年至少完成120学时课堂教学;(2)科研人员,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3)博士生导师,所带博士生尚未毕业的。第三,年龄在70周岁以下(首席教授、广东省名中医除外)。
3.返聘岗位设置管理。第一,资深专家对退休后仍活跃在临床实践、学术研究、课堂教学工作中,科室因人手短缺,在研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本专(学)科的带头人暂无相应专业人员可接替等岗位设置资深专家岗位。任职条件:(1)在本专(学)科建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2)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临床实践/科学研究/课堂教学任务;(3)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4)年龄在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第二,特级专家为保持科室学科建设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持续发展,充分发挥高水平业务专家的引领作用,保障学科人才梯队的建设,设置特级专家岗位。任职条件:(1)在本专(学)科建设中能够发挥巨大作用,在同行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2)身体健康,在临床/科研/教学领域中有显著的个人特长;(3)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4)年龄在65岁以上,获以下荣誉之一者:首席教授、国家级/省级名中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珠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制定返聘岗位职责。退休返聘专家是医院重要的人力资源,要充分发挥其作用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上要求如下:(1)返聘专家每周不低于1次门诊就医,保证门诊患者和返聘专家多年负责的患者及时就诊,满足患者的需求,这是对医院保证门诊量的重要办法。(2)每周安排1次教学查房,返聘专家具有多年的临床经验并结合病人现场讲解,对年轻医生是很好的学习机会,有利于医院整体医疗水平提高。(3)参与疑难病例的讨论。科室遇到的疑难病例必须邀请返聘专家参加,听取专家的意见,严格避免医疗差错的发生。(4)自觉服从医院和科室的安排,支持科主任工作,指导临床医疗工作,按相关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任务。注重青年学科带头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上,充分发挥高级专家的传、帮、带作用,促进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迅速成长,积极为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及专科学科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5.明确返聘期间待遇。退休返聘专家按规定不再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返聘期间,医院每月足额发放退休费及生活补贴,享受在职同职称人员标准的节假日相关福利,医疗待遇按退休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返聘期内,医院每月发放一份“退休返聘专家”津贴。门诊医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及科室需要选择固定开诊时间、半天工作制或全天工作制,门诊酬金收入计发按在职人员提成标准执行,按多劳多得的原则。聘为临床岗位的退休专家,原则上需参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