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循环其实应该排序在企业所有循环程序中的第—位
因为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以销定产”是企业经营活动规律的基本脉络
突破计划经济的生产模式,应当是从利川销售市场或者销售定单的决策,来带动生产或带动采购过程
因此,农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仅要抓市场,更需要掌控价值链竞争力
如何加强农产品在销售环节中的会计监督,对于农业企业价值链竞争力的培育尤为重要
一、会计监督相关理论
(一)会计监督的含义
所谓会计监督,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依据《会计法》赋予的职权,将《会计法》规定的各项内容适用于具体的人和事,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监察、督促,落实法律规定应依法办理的业务内容
会计监督是实施《会计法》唯一具体、有效的执业环节
从其范围说,它首先是内部监督但绝不仅限于内部监督,同时也具有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性质
如第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
令言凿凿,十分肯定
各单位所取得的原始凭证绝大部分是由外单位出具的,当甲单位会计人员依法拒绝接受乙单位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时,甲单位会计人员正是履行了其监督职权
无疑,甲单位的会计监督不只是内部会计监督,其具有外部会计监督的性质,事实上内部兼外部监督的性质
会计工作范围、具体内容、工作程序、质量要求等均由《会计法》规定
如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账凭证应当根根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各单位应当保证会计账薄记录五相符(账款、账物、账证、账账、账表);账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等等
会计人员的监督职权由法律赋予,会计人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受法律保护
现行《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会计人员“实行会计监督”已超出本单位,与第十四条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前后精神是一致的
在这个前提下,《会计法》指出: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
同时,《会计法》还明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入条),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六条)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同时严正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见,各单位会计人员行使监督职权绝不是个人的随意行为,而是法律赋其权并受《会计法》保护
(二)会计监督的内容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对象和内容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具体内容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进行监督,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对各种财产和资金进行监督,以保证财产、资金的安全完整与合理使用;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以保证财务收支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对经济合同、经济计划及其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以保证经济管理活动的科学、合理;对成本费用进行监督,以保证用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出;对利润的实现与分配进行监督,以保证按时上交税金和进行利润分配等
(三)会计监督的分类
1.主体会计监督
主体会计监督的主体是指由谁来实行会计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这一规定明确了会计人员是会计监督的主体在我国,会计人员作为会计监督的认本,有其特殊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