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现状
消费金融推行普惠金融的理念,与商业银行相比,消费金融公司专注于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消费贷款,具有小、快、灵的业务特点
消费信贷业务已包括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装修贷款、医疗贷款、旅游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多种产品,涵盖了我国居民生活支出的大部分内容
我国在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提出发展消费金融
1999
年开始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开展消费金融业务
2015年6月国务院决定:放开市场准入,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
近年来,我国消费金融出现了总量快速增长、产品逐渐多样化
至2015年9月行业市场总额510多亿元,贷款余额460亿元,行业运行整体平稳,业务规模逐步扩大,盈利能力逐步提高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新兴的消费金融市场主体不断出现,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消费金融能够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的阶层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网上消费的需求与日俱增
但消费金融在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农民要获得消费信贷服务并不容易
二、制约我国消费金融发展因素
1、消费金融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消费金融增长速度显著,个人消费类贷款余额增幅明显,但在规模和服务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消费金融供给不足:一是消费金融集中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多元化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和完善
二是专业性消费金融公司处于起步阶段,信贷产品不多,对消费金融发展的影响力还不够大
三是金融资源过于集中在大中城市的发达地区,中小城镇和经济落后地区很难享受到相应的消费金融服务
2、个人消费金融信贷需求不足
第一,目标客户群的地域受限
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面对中低端消费客户,开展的业务也主要围绕一般消费品贷款和耐用消费品贷款,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区域多为大城市,无法惠及农民对家电、农用机械器具等耐用消费品的较大需求
第二,城乡收入差距大,造成普通居民消费者承贷能力较弱,制约了消费信贷发展
第三,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为住房、教育、医疗、养老进行预防性储蓄,加之居民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对“超前消费”有所顾忌,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居民的消费金融需求
3、社会法律与金融环境不完善
一是关于个人消费信贷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在消费金融法律方面仅有几部与之相关的行业规范不利于规范消费金融发展
二是个人征信体系还不能全面、准确地为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贷款客户的信用信息,贷款的风险较高
三是缺乏配套的金融市场制度,缺乏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增加了消费金融发展的成本和风险
三、促进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的对策
1、逐步完善消费金融多元化服务体系
应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消费金融服务体系
第一,扶持专业性金融消费公司,使其成为成熟消费金融市场的主体
我国专业性消费金融公司仍处于起步阶段,国家应大力扶持,推动消费金融向纵深发展
第二,鼓励商业银行成立专门消费金融事业部等方式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同时依托现有分支机构,设立专业消费金融公司
第三,积极推进互联网企业与消费金融的有机结合
在网络消费繁荣发展的背景下,赋予网上交易平台公司、支付公司等参与消费金融服务的权利,真正做到消费活动与金融活动的相互促进
2、拓展业务范围 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
首先,挖掘潜在客户和信贷市场
消费金融公司是定位于中低端客户开展一般消费品和耐用消费品业务,应该开拓农村信贷市场,将具有稳定收入的农户纳入服务对象,拉动农村居民的消费
其次,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
消费金融公司应该拓宽与汽贸公司或房地产商合作,提供一系列贷款后期的优惠服务,创造多元化的营销模式;消费金融公司也可选择家装、海外教育、旅游、婚丧等方面服务,利用自身灵活性优势,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再次,大力发展网络消费金融
不仅各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广泛开展金融业务,还催生了如众筹、P2P等大批民间网络金融组织和平台
2015年我国的三大电商平台:天猫、京东、苏宁都分别推出了消费金融,必将推动消费金融业务快速发展
3、完善法律及信用环境
首先,尽快健全消费信贷法体系
逐步制定:消费信贷法、公平信用法、信用报告法等
还要制定消费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细则,包括互联网消费金融在内的消费金融业务运营以及消费者保护等明确规定,以保证消费金融健康发展
其次,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完善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