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廉租房建设的状况
(一)我国廉租房现状及分析
(1)廉租房建设现状不容乐观
我国现在的住房体系是多元化的,其中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房租补贴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形式
其中,在低收入居民住房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起到的作用是很大的
但是事实上,与经济适用房比较,廉租房建设的状态一直以来都是较为迟缓的
2010年中央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达802亿元
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最新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央累计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高达1336亿元
但是全国范围内还是有70个地级以上城市对于廉租房的住房制度还是没有建立起来,福建、河南、云南、吉林、甘肃、内蒙古等6个省(区),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不足50%
全国范围内,廉租房的保障面不足5‰
以河北保定为例,自廉租房政策实施以来,河北省保定市已有608个家庭住上了政府提供的保障房
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工保障房项目150个但相对于1000多万人口来说,尚不足2‰远远不能满足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的需要
(2)廉租房建设进度缓慢中存在的问题
廉租房建设进展缓慢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部分地区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重视不够;没有建立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部分城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足;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小,一些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不能及时得到保障;部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
而其中,缺乏稳定的资金渠道,则是廉租房建设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我国在廉租房建设中,只有少数城市建立了制度性的财政资金供应计划,多数城市则依靠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和公房售房款的余额部分作为廉租住房资金来源的主渠道
而廉租房采用的是近乎无偿使用的低租金制度,对作为住房供应者的国家或单位而言,必然是一种亏损运营,只投入(建设和维修)而少产出,住宅建设资金不能形成投资和回收的自我循环,导致廉租房制度建设的推进缺乏资金支持,进展缓慢,覆盖面小
(二)资金来源存在的问题
我国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四种渠道:第一,5%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作为廉租房建设资金;第二,将各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作为来源之一;第三,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第四,社会保障和社会捐赠等
但是,上述的这四种渠道站在运作情况的角度上进行分析,还是存在很多问题
(1)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
廉租房的建设一般都是由政府无偿将土地进行划拨,这样无形之中就会使土地出让金收益不断减少,同时,那些租用廉租房的人,大部分都属于收入比较低的,这样的话,这类人群对于公共设施的使用就会更多,交通、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地方就应该是廉租房建设的主要地点,但是这类型的土地出让都会有很大的利益带给政府,所以,这样一来,政府财政收入的损失就会更大
并且,廉租房的建设会严重影响着商品房的房价,不断增加廉租房,那么同时商品房的价格就会不断下降,最终会给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造成很严重的损失,从而造成很多地方的政府面对廉租房的建设并没有什么积极性而言
(2)各地政府的财政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
对于那些廉租房的建设、维修、租金补贴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都需要很多资金的投资,政府在这方面就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但是这样的话,政府肯定就会减少在其他方面的投资,对当地的GDP的增长也造成很严重的影响
特别是对于那些政府财政实力较为落后的省市,面对廉租房的建设等一系列问题,只会存在一种想法,根本没有资金落实,但是往往这类型的地方对于廉租房的需求却是相当大的
地方政府在面对廉租房的建设中根本得不到任何的利益,所以,在没有很严格的监督之下,政府的积极性根本调动不起来
(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
第一,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是有一定限制的,对于廉租房建设的需要根本无法满足
第二,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应该用于一些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当前,这个问题成为了社会重点讨论的问题之一
(4)社会保障和捐赠用于廉租房建设
因为我国社会各阶层面对现在社会中的一些公共福利事业都没有很高的认知度,现在社会的保障和捐赠资金的来源越来越少,导致社会保障和捐赠在我国廉租房建设中的实际运作收效并不是很理想
根据上述问题,在廉租房建设中政府所投入的资金是有一定限制的,导致现在廉租房的建设对于一些低收入家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