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介绍及其对中国启发 2017毕业论文下载

一、介护保险的主要内容、管理形式
1.介护对象(被保险人)的确认
  首先利用者( 被保险者) 提交申请书,申请者除本人或家属之外, 亦可委托就近的寓所介护方案支援工作者、制定介护方案工作者或介护保险设施等的有关人员提交申请书


然后相关机构将其分为被保险人分为两类第1号被保险者指65岁以上对象为卧床的介护者以及虚弱的要支持者45岁以上65岁未满的称为第2号被保险者,对象为早期痴呆以及脑血管病引起的其他疾病患者

2.介护程度的界定
  确认是否要介护由市町村的介护认定审查会来判定,介护认定审查会是根据高龄者心身状况的调查通过电脑判定结果(一次判定)和主治医的意见书来做审查判定的

区分介护的程度是通过以下五项指标所需要的时间来计算

(1)直接生活介助(2)间接生活介助(3)心理精神问题的介助 (4)机能训练相关行为、吞咽训练、步行训练等身体机能训练及对应;(5)医疗有关行为; 介护认定审查会把(一次判定)结果作为基础,再结合主治医的意见书,调查访问时记载的情报,对要介护度进行最终的判定(二次判定)

  
3.介护保险服务的种类与基本内容
  (1)访问介护: 给予日常生活上必要的照顾

(2)访问入浴介护:提供浴槽进行洗浴介护(3)访问看护:针对病情处于稳定期,提供疗养照顾和辅助诊疗

(4)访问功能恢复:针对病情处于稳定期,为了身心机能的恢复和帮助日常生活的自立进行必要的功能训练

(5)住宅疗养管理指导:医院、诊所、药局的医生、牙医、药剂师等对来院困难的要介护者,进行疗养上的管理和指导

(6)通所介护:在老人福祉中心确定健康状况以便进行必要的日常生活照顾和功能训练;(7)通所功能恢复:针对病情处于稳定期,为了身心机能的恢复和帮助日常生活的自立进行必要的功能训练

(8)短期入所生活介护:在老人短期入所设施,进行洗浴、排泄、饮食等的介护和其他日常生活上的照顾以及功能训练

(9)短期入所疗养介护:针对病情处于稳定期,入所进行护理, 医学管理下的介护,功能训练以及其他必要的医疗和日常生活上的照顾

(10)痴呆对应型共同生活介护:针对痴呆的要介护者,在共同生活和其他日常生活上照顾以及功能训练

(11)特定设施入所者生活介护,针对再付一定费用的老人所和低费用的老人所的要介护者,进行照顾,功能训练以及疗养上的照顾

(12)福祉用物借贷:针对在宅的要介护者等提供福祉用物的借贷

(13)住宅介护福祉用物购入费(特定福祉用物的购入):在福祉用物中如洗浴、排泄这类不易借贷的用物,卫生部规定给予福祉用物购入费

(14)住宅介护改修费:对于自建的住宅等卫生部规定的种类给予支付住宅改修费

(15)住宅介护支援:让在宅要介护者能够有效的利用在宅介护服务、接受其委托检查身心状况、环境、本人和家属的愿望等

  
二、日本介护保险目标与功能评析
1、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老年人照顾问题是日本国民最大的不安

老年人照顾的长期化,而且需要照顾的老年人数量逐年增加,核心家庭难以承担这种重负

老年介护保险制度将原有的家族式照顾变为社会式照顾,可消除国民的不安,有助于社会稳定

2、满足老年人护理需求的多样化
  介护保险施行前,老年照顾服务项目由行政单位确定,老年人不能选择

介护保险施行后,老年人可根据自己需求,自由选择其所要的服务

不同老年人的需求与价值观各不相同,这种服务制度上的转变,可增加老年人选择的自由度

3、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介护保险市场增加了服务提供者的类别,包括公营机构、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民间企业与NPO等,多种类的服务提供者可向老年人提供优质且有效
4、控制医疗费用
  开支介护保险施行前,“社会性入院”现象严重,致使老人医疗费用急剧增加

介护保险施行后,照顾服务和医疗保险分开管理,可消除此种现象

三、介护保险对我们的启示
1.丰富介护保险的形式和销售渠道
  要在我国短时间内普及介护保险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通过试点方式,在一些大城市,如上海、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借助保险公司的渠道,通过保险公司的销售,政府加以扶持和补贴,建立一种新的介护保险形式;或者在一些寿险保单上面将其添加为附加险

  
2.丰富保险基金的来源
  在日本,介护保险的主要资金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支出,日本作为一个世界经济强国,均GDP 和人均收入都远远超过我国,面对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其政府都难以负其重;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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