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我国的监理行业才开始起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颁布,监理行业的地位就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同时政府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进一步推动了“强制监理”模式,通过行政命令和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监理行业的发展目标,因此,监理行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截至2002年底,全国已有监理企业6500多家,其中甲级801家,全国监理从业人员已经达到26.2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6.3万多人,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5.2万多人
至2003年,北京市已有监理企业242家,从业人员达2万余人
一、工程监理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1.1工程监理的概念 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是指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而且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工程监理的客观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然而工程监理必须和建设单位订立书面委托书,按合同界定的内容行使管理权,实施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才可以开展工程监理
1.2监理行业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监理工程师考试与注册办法》、《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取费办法》等相关政策相继出台,给监理企业明确了发展的方向,对其也产生重要的影响
建筑业不断的发展,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随之而来的国外建筑企业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理念,就更显得国内监理行业不足的方面,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由于监理公司,尤其是一些中小型的公司,他们都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足够的监理人员,监理工作需要的专业也无法满足,还有施工现场也不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证,使“旁站制”流于形式
第二:工作监理公司并没有实际性地对施工单位的招投标、施工合同的签订等工作的参与
导致监理人员只能就质量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改正方法,而在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更是无能为力
如果甲乙方出现争议时,监理单位就无法起到管理、沟通、协调的作用,然而所谓的“公正的第三方”根本无法实现
以下几点可以概述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 首先,源于政府实行的强制监理制度,使得监理公司的数量迅速增长,可缺少与之相对应的淘汰制度
这就导致监理队伍发展得过于庞大,必然会使得低水平竞争浮出水面,同时造成监理人员的收入相对较低
其次,身为智力密集型的监理企业却达不到劳动力密集型的施工企业的效益水平,使得高层次管理人才很难有吸引力和凝聚力,监理公司就面临着担除工程质量监测之外的工作和公司自身难得到扩展的问题,同时难以与国外具备充分的技术经验和管理能力的相关企业竞争
最后,出于多方面的原因,业主也就很难对监理公司采取信任、放权的态度,以至于使得监理公司在项目管理的实际操作中难以发表言论,更无法参与实际性的管理
二、工程项目管理概念和理论基础 2.1工程项目管理概念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要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将各种知识、技能、手段综合运用到工程项目中,来满足或者超过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需求和期望,并在投资、工期、和质量之间寻求最佳协调,为建设单位获得最大效益
简单的来说,它就是一个指导工程项目从开始、执行,直至终止的过程
2.2工程项目管理三项基本业务 (1)计划:明确要取得的各种结果、制订进度表、估算所需资源
(2)组织:指明人员角色和职责
(3)管理:再次确认人员所期望的工作、所采取的监督行为和所取得的结果、解决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共享信息
三、监理公司如何向项目管理公司转型 虽然当前的监理公司面临多重困难,但是质量管理始终是建造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施工监理服务内容仍是适用的
然而只要在原有工程监理的基础上增加所需的人力资源,在从专业结构方面,要填补整个管理过程所缺的专业人才,同时要将工作的重点由单一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逐步地向合同管理与施工技术管理并重转化
所以对一些规模较大、经营业绩较好、拥有比较丰富的人力资源的监理公司,是有能力向项目管理公司方向转化的
然而监理公司之所以需要向项目管理公司转化,最根本的原因是为了满足市场的需要
因此,项目管理公司的产生是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
3.1项目管理公司具备以下特点 (1)项目管理公司依托于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技术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