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程索赔是从20世纪80年代在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中出现而开始的,索赔概念也自此进入中国
经历了近20年的风雨,工程索赔工作已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并获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但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一方面,工程承包企业在索赔管理方面还普遍地缺乏经验;另一方面,作为从事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咨询监理公司,由于开展业务时间较短,也缺乏索赔管理方面的经验
一、正确认识索赔 正确认识索赔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掌握: 1要分清索赔是非承包商原因还是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如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业主延付工程款引起的索赔等,属于典型的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而施工机械设备损坏、维修,人力、物力投人不足致使工程进度迟缓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属于典型的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
2要分清哪些索赔事件能引起费用索赔,哪些索赔事件能引起工期索赔,哪些索赔事件既有费用索赔,又有工期索赔
如价格调整引起的索赔为典型的费用索赔,特殊反常的天气会引起工期索赔,而大部分索赔事件如工程量增加应有费用和工期两个方面的索赔
3要分清承包商索赔的目的是顺延工期还是得到费用
对于索赔目的只是要求延长施工时间,使原来规定的完工日期顺延的,在不影响工程整体效益发挥和后续工程施工的情况下,只要索赔理由充分,工期计算合理,可以批准顺延工期
否则,宁愿增加费用索赔,也应指示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二、正确处理索赔 正确处理索赔是正确认识和正确对待索赔的目的
工程实践中常见的索赔事件及其处理方法简述如下
1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合同文件中合同条款不严谨甚至前后矛盾,或存在遗漏和错误,技术规程和图纸中存在缺陷,容易引起双方争执并导致索赔
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此作出解释,但如果承包商执行监理工程师的解释后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则有权提出索赔
2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索赔 意外风险包括不可抗自然灾害和特殊风险两项
不可预见因素是指即使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不能预见到的因素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
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咫风、超标准洪水等引起的损失应由业主承担,但承包商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对于由于承包商未尽努力而使损失扩大的部分,业主不承担赔偿的责任
3设计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的索赔 交给承包商的标书中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有时难免会出现错误
对于明显的错误,承包商应在投标时向业主提出,取得业主的解释
如果由于施工中改正这些错误而使施工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4业主违约引起的索赔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业主违约或推定某些事件的发生业主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时,会招致承包商提出索赔的要求
如拖延提供施工场地及通道、拖延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违约等,承包商均有权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
5监理工程师工作差错引起的索赔 由于监理工程师工作差错,如延误发给图纸或拖延审批图纸、因协调不力造成承包商之间的干扰、各种额外的检验和试验、对施工进行不合理干预、提供的数据或基准有差错等给承包商造成损失,应由业主进行补偿
6价格调整引起的索赔 对于有调价条款的合同,在物资劳务价格上涨时,业主应对承包商利益所受到的损失给予补偿
它的计算不仅涉及到价格变动的依据,还存在着对不同时期已购买材料的数量和涨价后所购材料数量的核算,以及未及早订购材料的责任等问题的处理
在签订这类调价合同条款时,应由双方商定一个简便可行的计算方法,以减少这类索赔处理的难度
7法规变化引起的索赔 如果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之前的28天之后,本工程所在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发生了变化,由此引起了承包商施工费用的额外增加,如车辆养路费提高、国家税率提高等,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协商后,将所增加的费用加到合同价格中去,或在月支付时给预补偿,并通知承包商和业主
三、我国施工索赔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1对索赔概念普遍存在认识模糊,理解偏差,甚至错误的现象 索赔是当事人保护自己避免损失、增加利润、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
而我国的很多承包商一直对索赔存在惧怕的心理,对索赔讳莫如深,担心索赔会损害己方与业主的关系,害怕引起争端甚至打官司,影响其长远发展
事实上,西方承包商认为,没有一项工程合同可以不发生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