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艺期刊中心 是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下辖《上海戏剧》编辑部、《上海采风》编辑部、《东方翻译》编辑部等部门,主要承担市文联公益性文艺、学术期刊的出版发行,以及文艺领域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上海戏剧》文字编辑 1名 《上海采风》文字编辑 1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和招聘对象条件 (一) 岗位职责 1.审稿
负责自己分工范围内稿件的一审,提出是否采用的理由及意见,认真填写初审意见
2.选稿负责采用稿件的初选提名 3.改稿
决定采用的自己分工的稿件在不改变作者观点的前提下,进行认真细致的修改、加工,做到“齐、清、定”,确保刊用文稿的质量
4.定稿正确处理好自己分工范围内的稿件,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对不予采用的文稿或需修改后用的文稿要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说明原因
每期稿件处理完毕一周内,及时将审稿签等项材料清交,由编辑部统一归档
5.校对
负责本人责编稿件的校对工作,通读付印样,负责与相邻专业责编稿件的交换校对,发扬互助合作精神,以保证校对质量
(二)应聘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年龄45周岁以下; 2.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出版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 3.有较强的责任心、亲和力和语言沟通能力; 4.有创新、开拓能力,有进取心; 5.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止
2、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择优通知面试和考核
3、考核办法 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形式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 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 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录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拟对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无异议,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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