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阳光高考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校:
为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积极做好宣传。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7年4月14日
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二、考生电子档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考试
六、招生来源计划和招生章程
七、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八、录取
九、减少和规范高考政策加分
十、信息公开公示
十一、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二、组织管理
十三、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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