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孩子家长未按照正常渠道以及法定程序进行办理,而是存有侥幸心理走“歪道”,花几百元找假证贩子办了假证
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我局依法进行立案,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几年 孩子上学成了每个常熟家长都头疼的问题,但是子女上学还是要通过正规渠道,万万不可走非法途径
请给孩子一个好榜样! 同样这也说明了社会存在的严重问题,不然也不会滋生这种非法手段
新市民积分管理告知书 各位新市民: 根据《中共常熟市委 常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市民积分制管理工作意见》,自二○一四年起我市开始实施新市民积分制管理
这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新市民民生的重要举措,是稳步推进新市民同城化待遇的实事工程
按照《常熟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实施新市民积分管理工作的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积分管理的对象 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已办理居住证一年以上(含一年),经本人申请,纳入常熟市新市民积分管理范围
二、积分管理的主要内容、相关要求、所需材料 主要内容 相关要求 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积 分 入 学 1、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已办理居住证一年(含一年)以上,申请新市民积分管理后,即可为其生育的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2、自2014年开始,新市民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幼儿园小班、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原则上都必须申请积分入学
(在本市有自有居住房的除外) 3、就读起始年级的新市民未成年子女必须符合年龄规定:幼儿园小班招收3周岁的幼儿,小学一年级招收6周岁的儿童,初中招收不满16周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积分入学年级仅限于初始年级,凡中途转学的新市民子女,一概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2、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 3、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所住出租房屋的备案证明和一年以上的租住发票;集宿居住的,提供集宿单位工作证明、集宿区备案证明和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4、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在本市居住的)为育龄妇女的,提供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证明; 5、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初中入学不需提供) 6、预防接种证;(初中入学不需提供) 7、原学校就读证明、素质发展报告册; 8、按照《常熟市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可提供的材料
积 分 入 医 1、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已办理居住证一年(含一年)以上,申请新市民积分管理后,可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医
2、申请人当年度(2014年)为其未成年子女提出入医申请的,申请的是来年(2015年)的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以此类推
3、当年度已参保的新市民,下一年度如需继续参保,需重新参加积分排名
4、当年度已参保的新市民,未取得下一年度参保指标的,根据本人意愿,下一年度可继续参保,参保费用按照当年筹资标准由个人全额负担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2、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 3、在本市有自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土地证等权证;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所住出租房屋的备案证明和一年以上的租住发票;集宿居住的,提供集宿单位工作证明、集宿区备案证明和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4、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在本市居住的)为育龄妇女的,提供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证明
5、按照《常熟市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可提供的材料
积 分 入 市 民 卡 已纳入积分管理的新市民,其本人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入市民卡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2、申请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提出申请的,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
3、在本市有自有居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土地证等权证;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所住出租房屋的备案证明和一年以上的租住发票;集宿居住的,提供集宿单位工作证明、集宿区备案证明和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4、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在本市居住的)为育龄妇女的,提供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证明
备注:请需要参加积分管理的申请人,在春节回老家之前,至各镇(区)计生办或新市民服务窗口领取《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表格(也可至常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http://www.csrkjsw.gov.cn/ 自行下载),并可向各镇(区)新市民事务分中心服务窗口咨询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