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原名“古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和经济价值的村落。传统村落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是农耕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但是随着城镇化的突飞猛进,自然村落的数量锐减。传统村落的消失让灿烂多样的历史创造、文化景观、乡土建筑、农耕时代的物质见证泯灭,大量从属于村落的民间文化——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也随之灰飞烟灭,少数民族的聚集地更是面临瓦解。传统村落的不断破坏与消失,毁掉的不仅是古民居、古建筑,更重要的是蕴含其中的华夏文明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密码。一个民族不能失去文化的记忆,人们有必要也有责任对它们进行保护和传承。事关民族历史记忆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刻不容缓。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大多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处于自发状态,村民更是缺少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文化自觉意识。一些地方村民对传统村落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认识不足,传统文化观念淡薄,许多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格局被肢解、破坏。当前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大多侧重于古村内部物质遗存的保护,但保护下来的历史遗存往往与村民的日常生活脱节,导致村落失去应有的生活气息。有关专家认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应警惕肢解化,“物质给了建筑学家、非物质给了民俗学家,这种肢解式的研究往往触及不到日常生活”。所以,不论是传统村落的保护还是复兴,都不应忽略村落民众的日常生活,应当增加农民价值观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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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保护离不开农民参与
传统村落的保护不论是物质文化层面,即古民居的保护;还是非物质文化层面,即传统文化的传承问题,都离不开保护的主体,也就是当地的农民。一方面,农民是传统村落的主人,传统村落的产权归属于当地的村民。另一方面,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来看,传统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活力,都来源于承传它的传承人(村民)。然而,当前传统村落保护的过程中,大部分农民只是旁观者,并没有参与其中。而农村的空巢化更是阻碍了传统村落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蔡育新等指出:富裕起的村民往往选择更优越的地点建新村,导致古民居“人去房空”,不少传统村落成为“空心村”或“廉租村”。当前许多村落的空心现象较为严重,几乎村村都存在空心现象。居住在老房子里的人数更为稀少,许多老房子甚至常年无人居住。留在村中守旧屋的大多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或为照顾生病老人的中年人。空心现象使传统村落人丁稀少,空屋易朽,老建筑逐渐颓塌,得不到维护和修缮。
冯骥才曾说:“传统村落最大的问题,就像钱钟书先生说的围城一样,外部的人恨不得打进去在里面开发,里面的人受不了,条件太差了,想出来,造成‘空巢化’或者村落‘空心化’,这是我们重大的问题”。以人去房空或留守老人为特征的“空巢”古村落成为当前传统村落发展演变的一个显著特征。而空巢化和老龄化问题,还让农村老人面临着多重的养老困境。看病、买菜、购买生活用品、料理家务等这些原本普通家庭养老能够承担的事宜,现在都变成农村老人生活中的困难项目,仅依靠家庭养老已不能满足需求。
传统村落无人居住的缘由除了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缺乏现代化的生活设施、居住不便,以及子女分户需另建新宅外,大多农民外迁,是为了外出务工、经商,通过到经济发达地区,甚至海外工作,从而提升自己的生活水平。缺乏农民居住的传统村落,其村落保护可能就只是昙花一现,缺乏可持续性。传统村落保护必须让广大的农民参与其中,才能达到真正的保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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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价值观念对传统村落保护的影响
现代科技的发达,电视、手机、网络信息的迅速传播,让农村社会面临多种价值观之间的博弈与交融。吴承照等认为古村镇保护与发展中的矛盾主要体现了现代生活方式与传统物质空间的矛盾,社会使命与经济基础的矛盾,商业化、空心化与原真性的矛盾,以及文化价值观与经济价值观的矛盾。在居住空间升级换代的心理诉求过程中,中国乡村生活主体往往忽略了村落空间和居住空间的历史感延传或重构等重要问题。农民对传统居住空间的认同,对传统生活方式的价值观都影响着农民对传统村落保护的积极性。可以说居住空间认同与传统村落保护关系密切,前者认同的不仅仅是现代化的生活,还有村落的历史记忆和祖先传承下来的生活方式。在旧房子与新房子之间存在这样一种矛盾,若追求现代化生活方式,村民就要抛弃祖先留下来的旧房子;若认同祖先的荣耀或居住空间所积淀的历史感,村民就需忍痛割爱,放弃传统居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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