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等学校作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基地,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刻不容缓。为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当前各高校正围绕“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这一目标,着力进行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与教学方法改革、实践平台建设等。教师是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核心元素,上述建设或改革毫无疑问需要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师的积极性从何而来?评价具有良好的导向作用,合适的教师考评制度将是催化剂,推动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教学工作量制度作为教师教学考评制度中的基础部分,自然成为了教师们的关注点。 一、现行教学工作量不利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
教学工作量是教学管理部门以一定的尺度为标准,对教师已经完成或者应该完成的教学方面的工作任务的量化。高校教学管理部门依据学生数、教学计划等确定教师的基本工作量,将每学期或每学年的实际工作量与之相比较,明确教师工作量的超额或不足,对超工作量者发放超工作量津贴或酬金、对未完成工作量扣发岗位津贴等,统称为教学工作量制度。高校实施教学工作量制度旨在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
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激励作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挥。但在某些地方高校,不少教师认为其计算欠科学、合理等,没有很好地考虑到教师的劳动强度,挫伤了一部分教师特别是实践教学类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影响了部分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除需要教师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好课程教学外,还需要教师指导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让学生在创业实践中历练,在活动中提升自己的能力。而相关工作量计算上的不足很难吸引教师投入时间与精力。具体而言,教学工作量计算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将课堂教学时间与授课工作量等同。不少地方高校以标准学时为单位计算教学工作量,即为一个标准班上课,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任务,一个课内学时为一个标准学时。在教学计划学时确定的情况下,教学工作量主要根据学生数所赋予的权重来计算。如果一位老师为一个学生数在标准班规模内的班级上课,课程计划学时为32,那么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就为32学时。教师备课、教法研究、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教师在课外投入的时间及课程特点等都没有计算教学工作量。这种计算办法很容易给教师这样一种暗示:可以不批改学生作业、也不用给学生进行课后辅导等。学习完全依靠学生自主进行,这极大地影响了课程学习目标的达成。一个完整的教学过程除了讲课外,还包括备课、作业检查与批改、课外辅导等。事实上,教师想要讲好一节课,需要花比讲课时间多几倍的时间来备课。有研究指出,教学准备与计划学时的比例在2~2.6之间。在创新创业课程的教学中,需要教师探索使用头脑风暴法、小组合作学习法等,教师肯定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来备课。这一教学环节在工作量计算中被忽视,妨碍了教师进行教学方法改革的积极性。
2.实践教学工作量界定模糊。在各实践教学环节工作量的计算上,各地方高校尽管都制定了自己的计算办法,明确了教师指导实践教学环节诸如见习、实习、学科竞赛等的工作量,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被打折扣,以致工作量被模糊计算。以毕业论文(设计)为例,一名教师指导一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其工作量以十几个学时来计算;如果该老师同时指导两三名学生的话,那么该老师在毕业论文(设计)上的指导工作量就相当于一门理论课的教学工作量了。在教学实际中,不少地方高校的教师指导6~8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其工作量相当于3门左右的理论课程的教学工作量。部分教师对此颇有微词。事实上,在加上见习、实习、实验准备与辅导、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等的指导工作量后,实践教学类的工作量快速膨胀,往往会超出预算。为平衡各教师的利益,工作量不得不简单地再次进行折算,实践教学各环节的工作量计算办法变得模糊。这影响了教师指导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
3.教研类活动工作量未被明确。地方高校大多存在这样一个现象:虽然学校提倡与鼓励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改革教学方法,也组织了多次教学方法专题培训,但在听课与巡查中不难发现,大多数教师的课程教学方式没多少变化。笔者曾就此与个别教师进行了私下交流,了解到教师们并不否认教学方法改革,也相信改革教学方法会让学生受益,但教师们不愿付诸行动。理由有三:一是每个老师的教学工作量都不轻,除课堂教学外,还要指导学生见习、实习、学科竞赛等实践创新活动,繁重的教学任务正在消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