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江西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该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按照《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政审表格可在我院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zjc.jxga.com “服务指南” 栏目的“下载中心”下载双面打印),并持政审表、身份证、高考准考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于6月28日-7月2日到生源地(生源地以考生号为准)指定面试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不能跨地市面试,否则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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