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总承包工程项目应用银行预付款保函的风险管理 2017毕业论文下载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各国对外经济中国际工程总承包迅猛发展


我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走出去,到走上去,逐渐发展壮大的快速发展历程

由于国际总承包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风险因素复杂等特点,国际总承包工程对履约信用有高度的依赖性

国际总承包工程,一般实行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周转金,由业主在开工前拨给总承包方一定数额的预付款,作为总承包公司为该承包工程储备和准备主要材料、结构件所需的启动资金;预付款还可以带有“动员费”的性质,以供组织人员、完成临时设施工程等准备工作之用;预付款相当于业主给总承包公司提供的专款专用的无息贷款

因此,业主-般会要求总承包商出具与预付款等额的独立银行保函,保证被担保的合同当事人有能力、并将认真履行合同,否则,因被担保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保证人负责赔偿

银行预付款保函(以下简称保函)这种保证手段作为投标、签订总承包工程合同、业主支付预付款的必要条件而被普遍使用,其广泛应用提高了合同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风险

本文从保函业务开立前、开立时、开立后等环节,分别阐述保函有效期内存在的风险及管理措施

一、 保函开立前的风险分析与管理措施
  1、保函开立前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国际总承包工程合同的签订

可以讲国际总承包工程合同的签订,特别是公平、合理、对等的签订总承包工程合同是开立低风险保函最最基本的保证

  这就要求合同签订前信息沟通及时准确到位,牵头签订合同的市场商务部门、合同执行部门、合同评审部门、以及公司财务部门要及时沟通,积极准确全面了解工程所在国相关税收、银行、政府的政策法规制度,签订出公平、对等的国际总承包工程合同,将可直接避免保函金额风险,保函减额风险等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首先举例说明合理签订合同对预付款保函金额风险的规避

例如,某国际工程公司与印尼当地业主签订了一项总承包工程合同,如果了解到印尼当地涉及印尼本地10%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不含税合同额

这样签订合同时就可以明确表示合同总价为1100万美元,包含印尼本地10%增值税和 2.5%企业所得税

以不含10%增值税合同额为1000万美元为计税依据,总承包公司自己按规定缴纳当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这样,如果预付款保函金额是合同总价的10%,那么就可以直接确定为110万美元

而不会出现业主代扣代缴印尼本地10%增值税,不含印尼本地10%增值税的合同总价为1000万美元,含印尼本地10%增值税(即100万美元)的合同总价为1100万美元的表述,而给保函开立时保函金额的确定带来风险

即如果按照实际收到的预付款100万美元(1000万×10%)开立保函,业主不能接受,合同无法顺利执行,也不能按期收到预付款;如果按照预付款保函金额为110万美元开立,(即:1000万+100万(业主代扣代缴10%增值税)的10%),那么总承包方就要承担实际收到预防款100万美元,而保函担保金额是110万美元的风险,即保函开立后,不管出现任何情况的索赔,总承包方都会有10万美元的损失


  第二、举例说明合理签订合同对预付款减额风险的规避

合同中一般规定预付款在业主收到银行保函后支付,(同时保函格式中约定保函在申请人收到保函时生效

)预付款的抵扣方式一般有三种,分别是A、支付完工程进度款后,总承包方一次性退还预付款,此方式一般适用于工程简单,工期短的小工程;此时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存在保函减额的情况,保函格式中也不必有相关约定;B、总承包公司第一次申报进度款时,业主按抵扣全部预付款后金额支付进度款

这时可以约定保函减额条款如下:在承包方第一次实际交付业主索款单据,并受到第一笔进度款时,保函金额自动减少为零,此时保函自动失效;C、预付款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比例抵扣,支付完最后一笔工程进度款时抵扣完毕

在此种情形下,预付款保函减额条款的设定必不可少,并要具体、明确

在保函开立前,商务谈判人员应在保函中明确规定减额规则、时间、递减安排、递减比例及递减程序,逐步降低保函金额和释放保函额度,确保银行授信额度或保证金得到合理利用

在保函格式中利用减额条款,做出如下意思表示:保函金额或责任按承包方实际交付业主的发票金额按比例自动减少

这样在征得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预付款保函的金额可随着总承包工程项目进度的完成而递减,并在后续工程实施过程中,在该减额时及时办理减额手续

二、 保函开立时的风险分析及管理措施
  保函开立时主要是总承包公司财务人员,商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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