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分公司2016送达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投保流程,有效提升业务品质和风险管理力度,保证保险合同送达客户的及时性、投保单证回收的时效性,支持公司业务快速安全发展,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个险系列 (一)纸质保险单 营销员自保单承保日期(系统显示日期为准)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执上传及录入工作


受理台人员当日必须将17: 00 之前上传和交回受理台原件的回执录入系统


(二)电子保险单 客户收到电子保单后需亲笔在“电子保单权益确认书”上签署姓名及日期,严禁代签


“电子保单权益确认书”需在客户签收的当日上传

三、逾期处理规定 1 、处罚金额:每份“保险单送达书”交回每延期一天扣10元处罚金,处罚金额作为品质扣款在营销员佣金中扣除,当月无佣金者次月继续扣除,处罚金额以该单保费为限


2 、分公司业管部每日针对15日保单未录回执情况进行统计,并交由组织发展部扣款


银保系列 1 、非客户方面的特殊原因,专管员在保单承保后,要求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达(以系统内所注明的承保日期至客户 签名的日期计算),并交回银保部; 2 、保险送达书如丢失,由客户填写“银保手工单送达书丢失情况说明”,经银保部经理、银保分管总签字同意后交由银保内勤留档,未交情况说明者视同逾期


三、逾期处理规定 1 、处罚金额:每份“保险单送达书”交回每延期一天扣10元处罚金,处罚金额作为品质扣款在专管员佣金中扣除,当月无佣金者次月继续扣除,处罚金额以该单保费为限


2 、分公司业管部每月15日前对累计至前一月“保险单送达书”交回情况进行统计,并交由分公司银保部扣款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请各部门、各机构及时宣导,并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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