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政府组织在汶川地震中发挥的作用
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我国非政府组织以其反应迅速和积极行动,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反应迅速,积极参与
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非政府组织反应迅速,积极投入到抗震救灾的行动中。这其中既有正式的、具有法人资格的NGO组织,另外还包括一些临时组成的民间组织。随后,自然之友、南都公益基金等也迅速发表联合声明,倡导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到抗震救灾的行动中,得到了全国NGO的积极响应。
组建联盟,联合行动
地震的第二天,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十二家基金会和民间公益组织就发起了“中国民间组织参与汶川地震救灾行动联合声明”,倡导非政府组织联合起来,共同支援灾区,关注灾后重建。这一声明立即得到了全国非政府组织的大力参与。
信息公开,透明自律
非政府组织及其联盟倡导信息公开、透明自律的行动方针,积极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向公众公布其行动信息、项目管理及募捐款物的使用明细等,如“中国NPO服务网”、“NGO发展交流网”等电子简报。
持续抗战,重建灾区
广大非政府组织并没有因救灾的结束而撤离,而是继续投入到灾区重建中,积极筹集资金,援助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受灾人员尤其是未成年的心理辅导。
协助政府,渗透细节
本次地震灾害发生后,大部分的非政府组织都对自己进行了重新的定位,“政府救灾的辅助者”、“关注政府无暇顾及的细节”成为普遍共识。正是采取了这种合作辅助的抗震救灾路线,非政府组织获得了政府部门的支持,同时也得到了更宽阔的施展平台,有效地弥补了政府活动自上而下行动的不足。
二、汶川地震暴露出我国非政府组织存在的不足
非政府组织在此次抗震救灾中展示出了前所未有的实力和发展潜力,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规模较小,操作尚不规范
我国非政府组织数量庞大,但除了自然之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几个全国性的组织外,其余大部分规模和影响力都较小。而且由于没有明确的操作规范,各组织单位独自行事,各行其道,在行动中很容易形成个人魅力型权威和不同程度的家长制作风,降低了工作效率。
物资管理存在缺陷
尽管大多数的非政府组织都将所筹物款的使用情况公布于世,但卷走捐款、将公款挪为私用的案例还是时有发生,这就对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的程度和技术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人员管理上存在问题
一方面,部分志愿者缺乏有效的引导和培训,反而将救援工作引入了另一种困境。另一方面,非政府组织人员队伍极不稳定。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人员往往是兼职,由于本职工作以及各项保障的需要,使得他们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非政府组织的活动中。
三、非政府组织发展路径探悉
从近期来看,如何继续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灾后重建中的功效;长期分析,如何有效避免现存问题,更好地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应付危机、推动和谐中的作用,成为我们下一步探讨的重点。
立法保障,规范操作,有序运转
制定《中国非政府组织法》(或《中国非营利组织法》),进一步明确非政府组织的活动范围,规范非政府组织的行为,成为当前非政府组织发展最迫切的需求。
正确定位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关系
首先,政府要放松对非政府组织的管制,努力与非政府组织建立协作伙伴关系。其次,政府应尽快建立相对独立的非政府组织管理体制。再次,政府对非政府组织要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对政府来说,既可以采取直接拨款的形式来支持非政府组织,尤其在其弱小之时;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或者免税等一些间接形式来推动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最后,政府还要研究推行非政府组织社会保障制度。
非政府组织自我发展完善
非政府组织要获得长足发展,除了来自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外,更多地还要组织自身的发展完善。
一方面,信息公开是非政府组织获得社会支持的关键。非政府组织要努力建立良好的小气候环境,如保持财务记录的公开化和透明度,保持项目管理档案和记录的系统化和透明度,以消除广大捐赠者和社会大众的忧虑。
另一方面,非政府组织要加强自身筹资能力建设。非政府组织必须具备基本资源的积累能力,或者借助与企业、各种国际组织、海外基金会等接触的机会,设置专门的劝募机构,配备专业人才,积极宣传,加强沟通,多方筹资,逐步建立起以自主和自立为基础、广泛而持续的筹资机制。
再者,非政府组织要确立自身的人力资源体系和制度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