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具体应用的差异分析 2017毕业论文下载

006年2月25日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所有大中型企业开始执行新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体系准则正式建立。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整体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趋同。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
2011年5月12日,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IFRS13),准则中定义公允价值为“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市场参与者之间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转移一项负债将会支付的价格(即资产、负债的脱手价或退出价)”。IFRS13代表了国际会计界对公允价值计量研究的最新成果,是IASB与FASB会计国际趋同的产物,对各国公允价值准则的制定都有着重要影响。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引入公允价值的概念,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金融工具等17个准则中加以运用。2012年5月我国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的征求意见稿,并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此修改意见稿完全接纳了国际会计准则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
二、公允价值在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中的具体运用差异
(一)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方面,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有明显的区别。国际会计准则只保留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规定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需使用购买法,以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记账的基础。我国在处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保留了权益结合法,以账面价值作为记账依据;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使用购买法,用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可变现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商誉。
(二)投资性房地产
  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国际会计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的“对于将存货转化成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之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其原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均应在当期净损益中确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这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的谨慎性,主要是为了消除拥有巨额物业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因确认投资性房地产而产生巨额账面利润的可能性。
(三)长期债权性证券投资
  国际会计准则中,如果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日投资,以摊余成本减去可能发生的减值计量;如果归类为可供出售投资,则按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变动可以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投资出售前计入权益。而我国会计准则对长期债券性证券以摊余成本减去可能发生的减值计量,没有涉及公允价值计量。
(四)商誉
  国际会计准则按购买成本与购买企业在获得的资产公允价值中所占份额之间的差额计量。我国会计准则一般按购买成本与购买企业在获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中所占份额之间的差额计量。对于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中隐含的商誉,国际会计准则按投资成本与投资方在获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中所占份额之间的差额计量。我国会计准则按投资成本与投资方在获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中所占份额之间的差额计量。
三、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建议
(一)


丰富准则内容,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细则。公允价值至今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为了避免实务操作者缺少具体的指导规范,需要进一步明确公允价值定义的内涵和外延,可适当考虑建立既与国际趋同又具有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全面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或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加强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可操作性和可靠性,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和国际趋同。
(二)完善法律制度和市场监督体制。财务信息舞弊的现象很大程度上加剧了会计信息、财务信息的失真,对于有意粉饰财务信息和不与传递真实财务状况的企业、机构和个人也没有有效的惩处方式,这些情况导致不能保证公允价值真正的公允,严重影响公允价值的推广和使用。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市场监督体系,能够帮助解决我国会计准则执行不到位和利润操纵的问题,将公平公正真正融入经济生活,才能真正运用公允价值。
(三)培养会计准则国际化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我国必须加快会计教育国际化的步伐,努力推进会计教育的科学化、系统化、多层次化,培养出更多高素质多层次的会计人才,为会计准则国际化提供人才资源保障。培养精通国际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