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工程造价管理,一是指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指建设工程价格管理。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是依据设施图纸,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器具等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通常一个工程项目投资的成功与否主要由项目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所决定,施工阶段对工程项目投资的影响相对小,因此施工阶段的投资费用控制往往不被重视。其实不然,施工阶段系最多的阶段,也是矛盾、问题频发的阶段,在这一阶段,虽然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是,如果不加以严格要求的控制和管理,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则很大。
1.当前建设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目前,有的项目因多种原因急于开工,违反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匆忙建立工程项目指挥部、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造成施工中大幅变更设计,而且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致使工程造价难心得到有效地控制。
1.2设计漏项和变更
工程设计质量的好坏,不仅决定着建设项目的艺术美,更决定着工程造价的高低。实践证明,在保证安全检查可靠、满足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在合适的设计标准和使用条件下,降低造价的潜力较大,一般可达5%~10%,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
1.2.1工程基础资料不健全,或设计方案缺乏对比评审,导致结构
形式、外观、平面布置及装修标准等方面的设计变更,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
1.2.2设计工程的深度不够导致设计漏项。有的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敷衍了事;或者设计水平不高,审查制度不严等到,结果在神州过程中发现漏项,不得不补列设计内容,因此增加投资。
1.3建设项目实施过和中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关系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关系是受合同制约的经济委托关系
是平等的关系,监理委托合同一经确定,项目法人不得随意变更,监理单位负责对建立目标实行控制。监理单位与工程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虽然是代表委托单位(业主)的利益,但必须保持其“第一者”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要承担相应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监理单位必须承担组织各方协作配合以及调解各方利益的职责。
社会监理单位是受项目法人委托从事监理管理,仅属于服务性机构,是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某一阶段的监理,其监理的内容不仅是质量,还有进度,投资、合同的监理,不仅有工程质量的认可和否定权,而且有付款的认可和否定权。虽然我国在法律上三者是平等的关系,但是目前,社会上对监理服务的认识不足,加上有的监理人员素质(包括职业道德素和专业技术素质)参错不齐,业主不敢完全放权监理。因此,目前很多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实施阶段凡设计到工程造价变更的问题,均由业主代表说了算,监理往往成为了虚设,根本没有发言权(更严重的是有的甲方代表是外行)这是造成造价失控的因素之一。
1.4现场签证管理混乱
有些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差,对合同、预算和有关规定不熟悉,不应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不能提供合同外支付的充足依据;有的现场工程量问题不经核实随意签证,还有的签证单由承包商填写,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既不调查也不审核,不负责任地确认;有的承包商为获取高利润,设法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有意扭曲合同的界限含义,以少报多,蒙哄欺骗,高估冒算;一些施工单位有意将签证化整为零,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
2.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采取的措施
2.1加强现场管理人员意识加强本单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员的“经济”观念、素质教育,培养他们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在积极协助,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监督的同时,充分重视节约投资的重要性。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直接与工程造价、资金的支付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要制定一套完善的计量、支付、变更的管理办法,突出事前控制,强化事中控制,完善事后控制。突出事前控制是指要避免设计院出变更,施工单位实施,神州完再报决算的习惯模式。除非有特殊发问,一般的工程变更都必须建立先由施工单位打立项后才可以实施的程序。另外,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变更方案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变更立项报告在说明变更处理方案的同时,必须同时说明书相应的变更价款,从而使业主决策时对造价心中有数,避免造价失控。
2.2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引起设计变更的因素很多。如何减少设计变更,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