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迅速包装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融资标志的公司,必要时在辅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承诺,以实现承接各路资金的目的,进而将资金运用于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一些项目,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地方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但是在1994年以来,分税制度的改革,客观上加强了中央政府的财力,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财力,并且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这就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财力。本文就具体分析地方融资平台运行中出现的若干问题,
一、现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现状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起主要是依靠政府,其中主要的内容是用地方政府的财政、土地资产、信用及承诺作为担保,进而去保证取得融资的事业单位资金的安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近些年来才开始逐渐应用,尤其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问题。
在分税制度改革后,财政过渡上集中在中央,事权过渡下移到地方。从2003年开始,政府逐步强化公共职能并且建设基础设施,同时,使得基层政府的财力需求不断的得到提高,同时“经营土地,经营城市”的理念提出,用土地出让收益,以储备土地抵押为主要形式的地方融资平台孕育而生,其主要的表现形式为各类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建立城市投资和开发公司。
地方融资平台在出现之初,发展较为迅速,有效的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并且加速了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但是具体来说,现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地方融资平台的发展。地方融资平台没有后台资金作为保障,仅靠当地的土地收入以及财政的支持是不够的,这些问题都需引起各部门的重视。
二、
地方融资平台在运行过程中的出现的若干问题
(一)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金融风险
虽然地方融资平台在我国发展势头良好,但是还是会因为操作不规范会导致金融风险,并且在法律范围内,地方融资平台的法律保障还处于空白。因此,在地方政府融资的运行的过程中有许多行为不规范。地方政府和人大所开具的“担保函”在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出现、另外还有财政担保,这些都违反了《担保法》。甚至一些地方融资平台中一个当作几个平台注册资金来循环使用,只是完成注册公司,并没有办理必要的过户手续,只是名义上进行划转,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这些情况都会大大加剧了银行对信贷资金用途的监控难度,进而提高了金融风险。
此外,融资特点也是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金融风险的原因之一,政府为拉动本地内需大部分依靠中长期贷款,中长期贷款会使得银行放松对中长期贷款的比例,容易产生行业集中、客户集中、贷款期限错配及资产业务不匹配等问题。
(二)
财政安全的威胁
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主要是依靠当地地方的财政来还贷,其主要的依据是土地财政的收入,在现今房地产市场的竞争下,一旦土地市场出现波动、低价出现下降,政府土地财政预期收入大幅度减少,因此就会造成财政出现问题,使得风险突出。尽管我国地方政府不能破产,但是地方政府的债务最终会让中央财政去买单,它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与安全。
(三)
信息不合理造成银行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贷方法多种多样,大多都是多头融资,多头授信,多种多样的投资方式导致地方政府总体负责及财政担保错综复杂。信贷主体对于信息的了解处于劣势,并且各大银行在对财政项目市场份额的占有竞争激励,造成的后果是银行与融资平台的沟通缺少了谈判的资本。信息的不合理不仅只是存在于银行与融资的平台之间,而且还存在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对投融资平台的贷款风险是系统性的,过渡投资的风险不会因为银行控制量而降低,相反,如果其他银行给予了更多的贷款,融资风险还会进一步的扩大。此外,在后期的监管上,还会出现不少问题。
(四)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偿付风险
大部分的地方政府融资对于信贷责任体系认识的不够深刻,对体系进行组织架构时,主要还是“借、用、管、还”的一体化,经营与监督二者相分离是最初设计的初衷,但是,在具体的实践操作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类环节的相互脱离的情况,缺乏监督管理。造成的结果是信贷的主题较为模糊,不能有效的明确各部分的分工合作。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只是简单的作为融资平台,不具备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管理权,如果在实践的过程中,贷款若出现偿还问题,商业银行就很难将这些资金顺利的追还。
在上述便简要的论述过,地方融资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