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分析与研究 2017毕业论文下载

前言


  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本文主要对当前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存在问题的浅显分析,

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监理策略,以期待从根本上提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一、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当前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监理制度应该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

包括前期的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和工程实施期的施工阶段以及工程试运行阶段。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

而且监理单位接受委托后,工程立即就开工,造成监理人员没能首先熟悉项目情况和施工图纸,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便开始施工监理。因此,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监理有责无权。在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监理实施细则和委托合同中,虽然明确了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权利,但多年来,

在监理的责任和权利方面完全按要求实施的工程项目很少。在工程建设中,

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干扰相当普遍。从监理方面来讲,由于监理公司发展较快,市场竞争激烈,招投标不规范。监理单位为了生存,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也不愿意得罪业主。这样导致施工现场监理有心无力,

不能对工程质量进行正在公正的监督控制。因而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只有责任,

而相应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3.监理企业自身不健全。目前我国建筑业,特别是工程监理市场发展尚不规范,

监理企业良莠不齐、形式各异。工程监理企业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很多方面不够完善,

使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由此,

监理单位虽然承担了在建项目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服务活动,

但业主很难放弃对施工队伍的选择、物资采购、工期进度的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权限。同时监理企业管理体制不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技术培训少、人员流动性太大,

这些都令监理企业难以良好的向前发展。  4.监理人员整体素质普遍不高。目前,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从事工程监理的从业人员普遍存在专业技术素质不高、专业知识单一、年龄老化,

兼职挂名多、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等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这些监理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各种建设规范以及工程技术知识的掌握程度均较为欠缺。

  二、强化监理工作的措施分析  1.

做好施工前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一是在加强监理工作人员自身素质教育的同时,

对施工企业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人员结构进行监控,

使参与施工的人员技术水平与项目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二是对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控制计划进行审查,

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已有该工程的技术标准,包含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等,但由于这些都是在投标阶段编制的,施工企业掌握的工程资料还不是很完备,这就要求监理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进驻现场后,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企业的实际人员和设备进场情况作一些调整。三是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监控。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是否与投标文件列出的型号、数量相吻合,

是否与工程实际想匹配。其分批进场时间是否能足够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机械设备安装后是否报安检部门检查备案,并在取得合格证后投入使用。四是在进行工程监理投标时,应由监理单位的技术部编订了监理大纲。监理组进驻现场后,在收集工程信息后,结合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2.做好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

一是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实施全方位的监控。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质量控制体系,特别是监控分项工程施工前是否进行班组方案交底,

工序之间是否进行交接验收,专职质量检查员的工作是否称职等。如果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要求,

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持续改进和调整。二是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对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检查其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

材料进场后必须报经监理检查验收,需抽样检查的,

在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三是对关键质量控制点的跟踪监控。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重点监督检查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及工艺或操作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四是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于各工序的产出品和重要的部位,

严格实行三检制度,先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自检、互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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