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常态的提出
众所周知,我国发展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发展上仍有很多机遇,2014年5月,国家总书记习近平在考察时指出当前我国发展的机遇,要增强对发展的信心,并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国情提出要适应新常态,在社会发展上面保持平常心态,不可过于急进
“新常态”一词由此而来,被用来描述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转换和新特征
同年12月份的经济会议指出我国的经济发展正逐步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也逐渐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发展动力已迈入新一轮的增长百分点
此外,会议还明确提出要以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为中心,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切实保证国家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
同样的,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是心常态下经济发展的一部分,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一直以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都是国家比较关注的事情,尤其是随着经济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对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
因此,如何建立和完善新常态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适应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的发展成为当前发展中首要解决的难题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缺陷
(一)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低下
中国是人口大国,人口基数相当庞大,加之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现象也日趋严峻,养老基金也相应增加,所以按照原先政府发放的养老基金来看,已经满足不了当前人们对于生活水平的追求,也满足不了老龄化如此之多的人民
据统计,我国政府发放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为每人每月80元左右,每天每人大概2.7元左右,这样的数字代表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极度低下,根本满足不了人民对日常生活的要求
与之不同的是农村救助金却达到了每人没每月350元左右的高数字,这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初衷不符,导致大部分农村人民大大降低了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对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开展不利
(二)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不完善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全省统一进行预算统筹,按照市级单位实施管理,最后由县级或镇级单位统一发放
这样的管理发放方式对县级或镇级的发放管理人员提出较高要求,然而当前我国县级或镇级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基金管理的手段也相对落后,甚至还有一些非法营运或者非法扣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现象出现,这些现象的存在大大增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发放
三、新常态下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一)增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成本,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根据当前人们的生活水平情况和社会要求,有两种方法可以提高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积极性,一是根据人民缴费的档次来适当增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层次,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设置一定的层次来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二是根据人民一次性缴费的期限来适当增加个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水平,例如,缴费5年与缴费10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分别为每人每月85元和95元,对于年限较多的缴费者要适当增加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但不可超过一定的水平,则要设置最高的社会养老基金水平
(二)加强地方管理制度,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发放
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范围比较广泛,发放期间有一定不安全的因素存在,如:非法扣留、延迟发放、私吞等现象,所以要加强和完善各个地方的管理与发放制度,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发放
在全省统一进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后,由管理部门监管发放,市级管理部门实施管理核算,最后到达县级或镇级单位后再由县级或镇级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确保农村社会养老基金能够正常发放到农民的手中,杜绝非法占用、扣留、私吞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政府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
中央政府按照农村老龄人口核算出相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并按照人口数量补足基础性的养老基金,这不仅可以减轻地方政府的基金压力,更能增强人们参保的信心
地方政府可以适当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形式,以满足不同投保层次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要求,鼓励人民积极参保
四、结语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与人民的利益直接相关,虽然新常态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与缺陷,但笔者相信,通过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不断完善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