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建设是一项投资巨大、专业性强、 技术含量高的系统性工程,从建设经验来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造价控制方面存在造价偏高、造价控制的主动性不强、造价控制措施不多等问题
因此,对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是发展城市经济的基础之一,成为了大家共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就我国轨道交通建设中造价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控制方法
1城市轨道交通造价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城市轨道交通对解决城市公共交通、城际间交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且社会效益巨大
但由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造价过高,形成了多数城市需要城市轨道交通,想建城市轨道交通,但又在经济上负担不起的局面
我国有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34座,其中超过200万人口的大城市有11座,规划修建2200km轨道交通线,若按照单位公里实际造价5.5亿元人民币估算,需要建设资金12100亿元,这对我国目前仍处于财政收入总量有限、投资主体相对单一及各方面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状况来说,是无法承受和长期支持的,可以说,巨额的建设资金投入,已成为城市轨道交通事业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
2 城市轨道交通造价构成分析 根据对国内外轨道交通的综合分析,其工程造价的一般构成为:土建工程造价大约占工程总造价50%;技术设备的建设、购置及安装费用约占50% (其中购置费用中的技术设备中车辆占15%、牵引供电占8%和通信信号占11%,一共占工程总造价的34%;另外,轨道占 6%、借款利息占6%,其他费用占4%)
综上分析,控制好土建工程费和提高技术设备国产化水平,是降低轨道交通造价的主要手段,即通过建设工程合理规模的确定、结构形式的选择以及设计优化等措施,通过积极推进一般设备国产化,才能真正降低轨道交通工程造价
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控制方法 3.1严格控制基础建设程序 目前轨道交通在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线网规划、建设实施条件不稳定及政府审批程序比较繁琐等因素,往往出现工程已经开始实施,规划设计批复还未完成,局部形成边设计边施工的局面,这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多困难
一方面,由于初步设计甚至施工已经开始,国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 造价控制措施不能体现在设计和施工的实际中,监管、审批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另一方面,施工已经开始,因初步设计文件与概算未批复,对项目的投资审计稽查只能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批复依据,这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 导致监管局部失效
审查工作缺乏可遵循的标准,使审批流于形式,不能起到约束引导作用
因此,政府应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等
在建设规模、造价控制上制定评估标准,依据统一的标准, 对项目的设计方案与立项原则的一致性、方案本身的合理性、 先进性和完备性进行评估,不满足条件的不予批准建设, 正式的批复文件下达之前,禁止开工建设
对批复的项目,应实施跟踪监管,确保工程项目按照批复的设计方案实施
3.2 优化设计方案 在城市轨道交通设计方案优化中,做好客流预测工作是重点
因为客流预测是城市轨道交通设计的基础,直接影响技术标准、工程规模和工程造价的确定
目前地铁设计中通常采用四阶段法进行预测,虽然理论上较为成熟,但对于某个具体项目的预测结果还应结合整个轨道交通网络的建设情况进行合理修正
按照目前的设计规范,项目的建设规模受高峰断面客流影响较大,而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的形成,换乘点的增多,每条轨道交通线的实际高峰断面流量值要低于预测值
因此在设计中应结合线网的实施计划,对远期的高峰断面流量预测值进行调整,使预测的客流量基本接近实际流量,尽量使车站规模、型式、间距和车辆编组符合实际客流增长的需要,并尽量接近实际客流量,以减少建设规模, 降低工程造价
3.3 探索新的投融资管理模式 建设管理模式是轨道交通投资、建设、运营、监管采取的具体形式,无论是“一体化” 模式还是“专业化”模式,对于造价控制,都有相应的优点和缺点,而真正决定造价控制主动性的就是其中的投资环节,即投融资模式
投融资模式主要是指谁来进行投融资、如何投融资,以及项目建成后如何运营等问题
投融资模式不同,决定了项目投资主体性质的不同,也就决定了投资人从何种角度确立轨道交通项目的功能地位、设计标准,以及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营管理理念,从而对造价控制管理的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