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TV674       


文献标识码:A
1、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背景
侯马市地处山西省南部,临汾盆地南端,东毗曲沃县,西邻新绛县,南依紫金山与闻喜县、绛县接壤,北傍汾河与襄汾县隔河相望。北距山西省省会太原市340公里,南离陕西省省会西安市300公里。全市总面积220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25.5万人。
2009年,山西省政府批准侯马市设立“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推进
一体化综改试验区的建设,侯马市提出了“1+4”城乡一体化建设战略,突出“全域侯马”理念,以侯马市城市核心区为中心,围绕东、南、西、北四个乡镇的城镇化建设,形成“1+4”的城乡一体化格局,通过实施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四大工程,全面提升侯马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供水系统作为侯马市的重要民生工程,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可以直接解决城乡供水差距问题,实现农村与中心城区同网、同质、同价供水,提高用水保障率,而且侯马市水务局大力配合,同意自筹部分资金进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因此,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建设条件已经成熟。
侯马市现状供水能力为35000

m3/d,主要的供水设施有水源地3处:分别为上马驿桥水源地、南杨水源地和下裴庄水源地,3处水源地共有水源井33眼。供水水厂有2座:上马水厂和凤城东水厂。现状供水范围为市区、城中村及周边宋郭、汾上、西侯马等21个村,其余57个村未接通自来水。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其实质是解决目前剩余57个村的供水问题。
2、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条件已经成熟,工程的建设使得剩余57个村居民多年的愿望得意实现,可以说该工程的实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但工程建设推进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如下:
2.1

工程规模确定问题
侯马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工程规模的确定需结合总体规划和当地现状实际用水
况,合理确定用水量标准。对于农村用水定额的选取,由于总体规划中并未对农村的发展情况做具体说明,且现状缺少相应的计量数据,农村定额的选取就成为制约工程规模的关键性因素。
2.2

供水水压问题
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中,若对农村和中心城区实行统一的供水水压,势必造成中心城区的供水水压较高,造成能量的浪费,若不实行统一的供水水压,又有可能造成规划期末,农村供水水压不足。
2.3

供水水质问题
侯马市由于地理构造的原因使得SO42-、F-等超标,水质不达标,现状农村自备水源井缺少相关水处理设施,无法保证供水安全性。要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就意味着城乡实行统一供水水质,然而由于资金、管理等问题,工程建设前期只能实施城市出厂水达标,由于中心城区至农村的转输管线较长,在后期的运行中如何保证农村管网末梢的水质达标,也是工程建设中需考虑的问题。
2.4

水价问题
侯马市现状乡镇水厂的供水水价较低,还有部分村民自行打井取水,无需缴纳水费。实施城乡一体化后,将本着“同城同待遇、同城同服务、同城同价格”的原则,实行同网、同供、同价。供水价格比原来水价高,居民对水费争议较大。
3、由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引发的思考及处理措施
3.1

统一规划水资源量,保障各区域供水量
要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首要条件是保障供水量,因此,在进行具体的规划之前,应对项目区的水资源进行详细论证评价,以确保项目区的水资源总量满足规划期的用水需求。在水资源论证的基础上,进行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这样才能在确定供水标准和工程规模时,确实做到有据可依。
3.2

依据总体规划和给水专项规划,合理确定供水水压
  

根据侯马市城乡总体规划及侯马市“1+4”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要求,结合侯马市的实际情况,确定中心城区供水水压按6层楼考虑,即满足最不利点水压不低于28m。
侯马市农村供水水压的确定,根据现状农村与城市管线相接处的剩余水压进行确定,按4层楼考虑,即满足最不利点水压不低于20m。
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中,对于农村供水应进行给水专项规划,结合专项规划合理确定供水水压。
3.3

结合项目区的水质情况,合理选择水处理方式,保证供水水质
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农村与城市实行同一水质进行供水,考虑农村庭院灌溉等用水量较大、浪费较多的特点。若要实行同一水质进行供水,势必造成浪费。诸如有些地方的地下水水质硫酸盐超标,采用反渗透方式进行水处理,若将净水厂膜处理后的水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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