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电力集体企业依托主业对电力市场的垄断地位经历了一段高速发展的时期,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围绕电力供应服务的一系列市场正逐步放开,传统的管理模式已使电力集体企业力不从心,要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力集体企业必须革新管理机制,创新财务管理模式。本文在对电力集体企业财务管理现状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其发展渊源对其现状产生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建议方案,以寻求创新电力集体企业财务管理的途径。 一、
电力集体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一)会计核算主体多
自上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电力集体企业凭借主业的垄断地位在电力建安业方面得到飞速发展。出于利益的争夺,各县市供电公司下属单位将各类电力服务市场进行分割,按管辖区域或业务范围分别成立形式多样的分公司、子公司,分别从事一户一表安装、用户工程、网改施工、计量业务、广告、修理制造等业务,从而出现“一县多个电力集体企业、多个会计核算主体”的现象。会计核算主体多的直接后果是机构雍肿,管理费用庞大、效率低下。
(二)公司相互间投资关系复杂
由于资金来源有限,为成立不同的公司,电力集体企业不得不采取相互投资的方式,从而出现了各公司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较为混乱的交叉投资局面,部分公司的出资甚至不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这种复杂的投资关系,直接导致内部管理关系以及公司间往来关系复杂,同时也给税款结算及公司清算带来一系列难题。
(三)“三角债”现象严重
由于各公司间存在一定的业务合作和关联交易,在办理结算手续时存在相互开票的情况,使公司之间必然存在资金往来关系;此外,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公司之间经常出现相互拆借资金行为,以上两种情况是导致公司之间存在“三角债”的最主要根源。加之日常业务合作以及利益分配时往往存在不均衡的现象,为维护小集团的利益,各公司往往出现拒绝偿还债务的情况,久而久之,就出现难以理清的“三角债”,甚至“多角债”。
(四)依法经营意识淡薄,财务风险凸显
在当前法制日益健全、外部监管力度加大的环境下,电力行业主业与集体企业的关联交易关系日渐引起外部监管部门的关注,主业与集体企业双方均存在一定的潜在经营风险。少数基层负责人仍受传统管理观念的束缚,片面强调局部利益,在集体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贷款借款以及大的资金使用上,依法经营意识淡薄,
“踩红线”、“越雷池”现象时有发生。
二、原因分析
电力集体企业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管
理论上,从企业性质及资金纽带关系考虑,上级部门、各县市供电公司只能在政策方面对集体企业进行指导,无权对其生产经营及日常财务进行监管。因此,目前地市公司相关部门处于较为尴尬的局面,无法合理合规地对电力集体企业进行全面有效地财务监管。但实际工作中,各县市供电公司则围绕供电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利用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提供等手段对集体企业的人、财、物进行“干预”,而非集体企业需要的有效监管。因此,电力集体企业的财务管理基本处于无监管的“真空”状态,企业潜在的经营风险较大。
(二)预算控制不力,流于形式
根据调研的情况,各电力集体企业均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制定了年度预算,但预算管理理念落后、指标制定肤浅,一般仅下达年度利润总额指标,没有对其他关键性的财务指标进行细化考核。此外,预算在执行中过程控制不力、年终考核兑现不严,往往流于形式。长期下来,这种管理模式使预算在各级管理人员眼中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形式,造成既无人愿意遵守,也无人愿意执行,无法起到必要的控制作用。
(三)缺乏统一、规范的会计制度
由于会计核算主体众多,各核算主体的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缺乏统一规范的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各财务人员依据各自判断进行报账审批和账务处理,往往造成会计信息口径不一,无可比性,也就无法为企业管理者的决策作参考。
(四)缺乏有效的资金管控体系
根据调研的情况,各集体企业本部不仅开设有多个银行账户,其下属的分公司也均设有账户,少则一个,多则数个。银行账户数量众多,一方面造成资金沉淀大,无法发挥资金规模效益,另一方面增加了基层分公司随意开支的可能性,加大了资金管理风险。
(五)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制定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予严格执行是当前企业持续经营的必备条件。但从目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