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生产型企业的增值税业务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板块,企业的购销伴生着增值税业务的消长。日常工作中,在使用各个软件系统对税务进行处理的时候,必须充分发挥个人的专业技能,积累并梳理出对业务进行规范化处理行之有效的经验,降低税务风险。
增值税业务简单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个主要的业务模块:进项税业务、销项税业务、增值税纳税申报。
1增值税进项税业务
1.1财务人员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切入点
企业进项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与采购业务息息相关,是采购业务最直接的证明。企业,不是独立存在的个体,企业间必须相依存才能生存,企业产成品的生产必须依赖外部原材料的采购,由此而产生增值税进项税业务。不难看出财务部门与增值税发票的接触点,是在增值税发票报送至财务人员的时间点。财务人员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验收必须持谨慎态度,需注意的要点如下:
1、发票真假
去伪存真
拒收假票
2、合同要素
购销单位及税号;时间;具体业务;品名;
数量、单价、金额;
与合同要素核对必须一致,如有不符的地方,拒收发票;3、票面要求
票面整洁无污损;
污损发票影响抵扣认证
4、抵扣时效
从开票日起180天
过期不允许抵扣,税款流失、成本增加。
1.2后续处理业务
1.2.1账务处理
财务人员根据采购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库验收单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凭证或电子单据作为财务记账的依据。
1.2.2发票认证抵扣
专用发票认证可以通过购置相应的设备并开通相应的业务权限进行网络认证,也可以到主管税局服务大厅进行认证。网络认证需要经过相关税务合作机构的培训方可进行。
如有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也必须取得海关的完税凭证,避免少计进项税额而多缴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的通知精神,2010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1.2.3发票作废
进项税专用发票的作废一般是由供货方的原因造成的,某些情况下需要购货方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果是合法合规的应该给对方提供相应的协助。
2增值税销项税业务
2.1销售模块:销售业务是企业保值增值,实现经济效益的必经之路,完整的销售流程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递并登账作为完结点的。
2.1.1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设立专门的办税人员并由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方可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零购、保管并开具专用发票。
2.1.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核对销售合同、发货通知单等纸质依据,确认量价合一、准确无误,然后在金税系统开票;
2)开票时须核对纸质发票上的发票号与金税卡保存的发票号一致方可开票;
3)发票开具完毕进行打印,检查打印好的发票是否清晰、完整、无污损;
4)发票进行造册登记台账,方便核实。
2.1.3发票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二是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发票作废重开后需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如果是开票的时候由于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发票作废尚未进行账务处理的,则直接以重开后正确的发票作为依据进行账务处理;如果已经跨期切购货方已经认证抵扣,则只能开具红字发票进行红冲而不能直接对发票进行作废,同时开具新的发票,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2.1.4抄报税
由于本期的开票信息需在下一会计期间进行报税,因此抄报税所指的“本期资料”是上一会计期间内开票信息。一般抄报税期限是下个期间的15日24点,遇国家法定假日可做相应顺延。
3增值税纳税申报
3.1税局服务大厅申报
(1)在金税系统抄税;(2)手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3)带金税卡与纳税申报表到服务大厅现场申报并缴税。
3.2网上电子申报
(1)金税系统抄税;(2)网上抄报税系统-远程抄税;(3)网上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申报并缴税;(4)网上抄报税系统——清零解锁。
3.3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注意事项
1)网上电子申报系统的发票管理模块和海关缴款书模块必须填列完整、准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