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研发项目的信息披露 2017毕业论文下载

2011年12月7日,沪市上市公司重庆啤酒针对乙肝疫苗研发项目,首次发布二期B阶段临床北方组揭盲数据。数据显示,疫苗几乎等同于无效。19个交易日内,重啤的股价从81.06元自由落体到20.16元,下滑75.97%。这是一个已经进行了13年的研发项目,投资者遭遇了巨大的损失。本文针对这一事件中信息披露的不足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建议,期望对推动研发项目信息的充分、规范披露尽绵薄之力。
  一、对重庆啤酒治疗性乙肝疫苗研发项目的回顾
  1998年10月27日,重庆啤酒以1435万元收购重庆佳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52%股权,重庆啤酒通过收购进入生物工程这一高新技术产业。1999年4月,佳辰生物研发的国家一类生物制药——乙肝疫苗被列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2004年11月乙肝疫苗一期临床顺利完成,2006年4月启动二期A阶段,并于2007年12月完成,2009年8月,二期B阶段北方组临床试验开始,2010年6月,二期B阶段南方组的试验开始。这期间,单是2010年,就公布了6个公告,不断告知试验的进度,而伴而来的是投资者的情绪高潮,股价不断创出新高直至二期B阶段临床数据发布,一片大好的研发形势急转直下。
  二、重庆啤酒的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研发项目存在着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客观现实,纵观国际上的研发项目,尤其是医药类的研发,风险很高,平均的成功率一般仅为10%左右。对研发高风险充分披露能有效防止研发失败造成投资者的损失。重庆啤酒对研发项目的会计处理、信息披露有无持谨慎的立场、有无尽充分的披露的责任、有无履行高风险的提示,值得我们研究。笔者研究了重庆啤酒13年来的财务报告,发现存在以下的不足:
  1、、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标准”不明确。在重庆啤酒财务报告中,未见有披露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标准”,也未明确公告乙肝疫苗项目的会计处理办法,即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我们只能根据历年无形资产下的开发费余额为零判断,乙肝疫苗项目按费用化进行了会计处理。
  2、研发过程的数据不透明。研发的实验数据,一直未公告,重庆啤酒在长达13年内从未公布过乙肝疫苗的试验数据,投资者无法掌握实验的进度,也当然无法掌握研发项目的风险及价值;无法获知研发过程发生的费用,会计处理方法,对项目的投入成本和投入的程度无法掌握。
  3、关键人员变动未公告。2005年12月12日,重庆啤酒决定将重庆啤酒持有的8%佳辰生物股权,奖励给乙肝疫苗研发的两位专家吴玉章(5%)和边疆(3%)。让人意外的是,在二期临床北方组结果出来后,面对投资者的质疑声音,乙肝疫苗项目技术负责人之一的边疆教授,声称他在多年之前就已经没有继续参与乙肝疫苗项目研发。令人疑惑的是,重庆啤酒对于这么一位重要技术人物的中途退出,对投资者没有进行过披露。
  4、未充分帮助投资者理解研发的风险。?2004年11月临床一期完成,很多投资者信心大增,认为研发成功在望,在201直至2011年11月临床二期结果披露后,有投资者审视研发过程时才恍然大悟:原来一期完成,仅验证了药品的安全性问题,在开发环节上,并未验证最关键的疗效问题。研发无疑是一个高技术性、高风险、高收益的领域,投资者往往看到高收益、忽视高风险、迷茫于高技术性。高技术性给投资者的风险收益判断带来严重阻碍,而企业有责任帮助投资者理解风险和收益的关系。
  三、对于问题的分析:
  1、我国的会计准则对研发项目处理的规定欠缺具体指导。我国采用了“有条件”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处理办法,目前对资本化的条件还是粗线条的规定,缺乏具体的指引。按会计准则2006《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应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满足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据统计,在沪深两市医药生物行业151上市公司中,仅有6.7%披露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依据,披露的公司大都是以是否取得国家临床批文为标准,取得临床批文前是研究阶段,取得临床批文后是开发阶段,可进行研发费用资本化处理。
  2、企业对重要性原则的理解不到位,导致重大信息未充分披露。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准则(2001年修订)在总则中指出,“凡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公司均应披露。”从重庆啤酒对同类的啤酒上市公司的溢价,显然疫苗研发项目符合重要性原则,但重庆啤酒对此重大信息的披露不够充分。
  3、对研发项目的风险的提示浮于表面。在商业机密的保护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的博弈中,投资者权益被忽视了。商业机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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