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司[2016]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2015年我司组织对数理和地学领域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展了五年定期评估。根据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的成绩,评估总体结果如下:
数理领域的26个参评实验室中,数学及其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等5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优秀;应用力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清华大学)等18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良好;宇宙线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西藏大学)限期整改,评估结果待定;其余实验室未通过定期评估。
地学领域的50个参评实验室中,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南京师范大学)等7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优秀;半干旱气候变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兰州大学)等38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良好;其余实验室未通过定期评估。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2日。公示期内接受实名提出异议。
联系人:科技司基础处 邵海涛、邹晖
电子邮箱:kjsjcc@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6301
附件:2015年度数理、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
教育部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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