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城镇化,关注房拆迁 ——以常州、盐城地区为例 2017毕业论文下载

一、城镇化征地拆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四化同步”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科学把握,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新决策、新部署。[1]“四化”之中,城镇化地位特殊、位置关键,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新型城镇化就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在我国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因城乡经济一体化建设的需要,农村征地拆迁作为实现城镇化的主要实现方式、实施路径,对城镇化的进程起着决定性作用。
二、盐城及常州地区城镇化现状
  (一)常州
  苏南是江苏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也是江苏城镇化进程最快的区域。以处于苏南地区中部的常州市为例,2012年,常州市城镇化率达到了66.2%,已处于城镇化进程中的中期加速阶段。常州目前实施的4个项目区共涉及9个镇、27个行政村、148个村民小组,需拆迁民房148.19万平方米,涉及6078户、19150人,需安置农户6155户、1.93万人,项目工程预算总投入为26.92亿元。到目前为止,项目区拆迁安置农户签字率已达95%以上。
  2、盐城
  盐城位于江苏北部,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2013年,盐城城镇化率为57.2%,处于中等城镇化初中期阶段。2013年末,户籍人口达824万人,非农人口占比达45.5%,年均提升1.7个百分点,是城镇化水平提升最快的一个时期。盐城始终坚持以大市区为中心、以县城为支撑、以重点镇为节点、以一般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基础,突出“功能”和“特色”,大市区、县城和全市50个重点镇全面完成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修编工作。中心城市逐步做大,2001年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的镇村撤并,全市乡镇调整为135个,行政村由3747个缩减到2023个,2010年进行了第二次镇村撤并整合,乡镇数量调整为99个,乡级建制全部取消,在行政村缩减到1982个。

三、城镇化拆迁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及有关部门
  1、政府拆迁的相关政策透明度不高。从调查的群众反映情况来看,有关拆迁的政策在制定、执行等环节上透明化、公开化程度不高,对征地拆迁中的土地勘察情况、套用补偿标准、补偿款发放等公开公示机制不健全,这使得被拆迁的群众对拆迁工作中的一些做法不明白,生怕吃暗亏,进而产生误解。
  2、相关部门执行不力。
  ①政府及有关拆迁部门存在“畏难情绪”。房屋拆迁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往往矛盾比较突出,这就需要征地拆迁整个工作机构和全体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从各个层面开展工作。然而在关键时刻,少数部门、个别干部和领导瞻前顾后,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体事件”,怕被“无理纠缠”,不敢深入一线接触矛盾、化解矛盾,不敢承担责任,这大大增加了拆迁工作的难度。
  ②各部门工作协调配合不到位。拆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规划、建设、公安、工商、供电、供水等多个部门,在动迁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协作,做好各自的工作,各个部门的工作成效都会直接影响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展。
  3、补偿标准不尽合理。目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范性文件较齐全,补偿标准制定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但随着高层安置的不断增多,因公摊面积过大,物业管理费比多层费用高一倍,且承担二次供水等费用,群众意见也越来越大。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尚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体办法,征地补偿中存在着标准不合理、程序不规范的现象,给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多不稳定因素。
  
  (二)拆迁户
  1、拆迁户对于拆迁补偿期望值过高。政府公布的拆迁基准价格虽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仍跟不上新建商品房市场价格的上涨速度,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价格与拆迁户的心理目标价位仍有差距。
  2、个别拆迁户思想认识不到位。被拆迁人对拆迁政策了解不够,对拆迁工作认识有偏差,有的拆迁户借助房屋拆迁之机漫天要价,不切实际地要求提高安置补偿标准,有的甚至不达到目的拒不搬迁。
  3、农村拆迁户中经济贫困者、老年人群居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年轻人外流就业、求学者较多,多数出现老年村现象,因此其经济相对落后,多数农民生活比较拮据,其中很大一部分人的住房建造年份较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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