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现状及其发展策略 2017毕业论文下载

一、信用担保的涵义及其功能  (一)信用担保的涵义
  信用担保,也称信用保证,是指由专门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制度化的保证


信用担保作为一种特殊的中介活动,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交易活动对信用和社会性风险管理的客观要求

信用担保的涵义包含三个要点:一是由专门机构提供的担保,而不是一般法人、自然人提供的担保;二是这种担保是制度化的担保,即指它是在一定的政策、法律、制度、规则框架安排体系之中的,是一种标准化、规范化的业务;三是面向社会提供的担保,不是对内部关联机构或雇员提供的担保

  (二)信用担保的功能
  信用担保实际上是一种专业担保,专业担保具有经济杠杆的属性

当专业担保为政府利用时,就成为贯彻特定经济政策的工具

经济杠杆的属性是信用担保最重要的属性,它能够引导社会资源、生产要素的流向,对社会资源、生产要素的动态过程或者说是对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等提供保障


  这种属性直接由信用担保的放大功能体现

放大倍数是担保机构所提供的担保额与其承担担保风险的担保资金或资产的比例

一般来说,担保放大比例越高,其对社会做的贡献越大

同时,担保放大比例越大,担保机构所要承担的风险就越大,这就需要担保机构具备更高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刘新来,2003)

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不是一个简单的常数,而是随着担保机构各方面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

因此,担保放大倍数并不是越大越好

在担保机构社会贡献率、担保机构风险承受能力、债权人、债务人认可度之间存在着一个平衡点

过高或过低地确定担保放大比例,都会对担保机构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现状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指通过政府财政出资(或以其为主要出资人),组建信用担保机构(基金),为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专门化的信用保证,它是信用担保机构以一定的财产(或资金)为基础约定的保证债务的履行和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各种手段和措施

其基本职能是通过信用保证的方式,为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为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金融机构惧贷解决后顾之忧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现状
  从1992年开始,我国确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由计划转向市场,企业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国家信用逐步从一般经济活动领域退出

信用担保已经成为法律所规定的经济政策的制度化措施

尤其是近几年,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推动下,以财政资金来源为支撑,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在全国普遍设立(李敏,2004)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毋庸置疑

但由于多种原因,制约了其本身的进一步发展,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规模较小、出资分散、风险较大
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决定了担保机构的小规模和大数量

有的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较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

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设立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3366家,累计担保总额8051亿元,机构数量还在加速扩张,机构数量如此超常、无序地增长

其背后必然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2、担保品种贫乏,担保功能薄弱,期限集中于短期

担保品种基本上局限于流动资金,鲜有设备、技术改造之类的长期贷款担保

累计担保责任金额仅为可运用担保资金总额的2.5倍,没有起到应有的放大作用

目前我国多数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是3个月至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数额不超过200万元

国际上,多数国家都对中小企业的长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所以担保期限较长,一般都在2年以上

最长的是美国,其担保期限长达17年,担保品种也很丰富,包括创业贷款、票据贴现、科技开发贷款、设备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等


  3、政府不适当地干预和政策的不连续

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在各级政府的直接支持下建立的,如果政府行为得不到制约,政府就可能会以出资人身份不适当地干预担保业务活动,信用担保就会重蹈政府干预贷款的覆辙,出现各种形式的指令陆担保

虽然政府提出要减少行政干预,实行公司化运作,但是领导说了算、领导定项目造成呆坏账的现象还广泛存在(廖艳群,2007)

另外,信用担保机构又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尤其是资金上的支持

如果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发生调整,或者减少对担保机构的资金注入,担保机构就难以为存


  4、信用担保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莅
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出现时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