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金制物业管理运营模式的发展方向 2017毕业论文下载

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两种运营模式,一种为物业管理公司将管理费作为收入,扣除运作支出后的剩余管理费用则是利润,若管理费用收不抵支,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来弥补的包干制,这种计费方式是现今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所奉行的;另外一种,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酬金制,目前,这种模式还不为广泛使用


  酬金制的推行受到传统模式冲击而引发的矛盾,最突出的是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稳定,如小区内有人不交物业费,物业企业为保证自身利益往往会在服务上大打折扣,并最终导致物业和业主之间的“恶性循环”

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以及配套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的推行,“酬金制”的概念被首次提了出来

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的“业主可以在收费方式上选择包干制或酬金制” 这一规定有利于保障物业管理费能够全部用于物业管理,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酬金制相对包干制而言,要更透明、更规范、更节省

“更透明”是因为包干制管理的小区,业主从法律上是无权查物业费支出情况的,而实行酬金制的小区,业主则有权检查和监督物业管理成本;“更规范”是从物业管理费的使用上来说,物业公司管理的是所有业主的公共财产,哪些该修、哪些该换、用多少成本来维护等等问题,应该由业主自己决定

物业公司只是一个代管机构,无权替业主做主

因此,把物业维护成本和物业管理服务费分开的酬金制显得更规范;“更节省”是暂时的

因为目前的税法规定:成本不计税,管理费计税

也就是说,酬金制管理的小区,划归成本的那一部分费用现在是不用交税的,只有约定付给物业公司的服务费必须交5.5%的税

  从根本上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减少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摩擦,也应该从物业管理的收费模式上改革——实行酬金制

目前,在居住小区里,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时采取的收费模式基本上是包干制,这种收费模式的最大弊病就是——同等收费标准下,提供的服务项目越多、水平越高,物业公司的利润就越低,所谓干得越多越好,挣得就越少

这样一来,一些物业公司往往以降低服务水平、减少服务项目来获取更多的利润

而酬金制收费模式下,政府制定的物业服务标准将成为业主要求物业公司的一个参考标准,业主委员会可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和大多数业主的要求自己决定服务标准,选择到合适的才是最好的

这样才可能从根本上实现业主的监督,从根本上让物业公司在为利益而工作的同时也关注自己的荣誉,从而最终实现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目的

  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包干制已逐渐暴露出物业管理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的雇佣者即业主之间无法达成共识的矛盾,所以包干制势必将退出历史舞台,而包干制的真正退出,只是时间与政策的问题

一部分采取包干制收费模式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帐目的不公开,导致了业主对服务起不到监管的作用,而且影响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良好沟通,给双方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随着社会对市场的规范以及物业管理行业趋于专业化的发展,酬金制将是最适合物业管理行业的一种运营模式,这体现在它的透明性,规范性,和经济性上

  由于物业管理市场的惯性,酬金制的实行必将收到一定时期的阻碍,由于受到政策与行业氛围的限制,物业管理的运营模式起码在短期内是无法撼动一直以来占据整个物业管理行业主导的包干制的

酬金制并不适合所有的社区选择酬金制要求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有能力监督物业公司而且,小区的业主们要有足够的信心如果大家觉得没有这个能力,建议还是选择包干制比较好

事先与物业公司协商好,给多少钱出什么活,赔了赚了物业公司自己算

也就是说,实行酬金制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既要监督物业公司的行为,也要监督物业公司的账目

包干制则简单得多,只需要监督物业公司的行为就行了

  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实行市场调节行为的经济适用房物管收费还是应该采取包干制的方式

酬金制是物管收费完全市场化的一种收费方式

物业收费调整是跟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水平有关的,有的小区增加了对硬件设施的投资,引入了智能化系统,在后期管理中也需要对这些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增加这部分费用是合理的

经济适用房更适合采取包干制的收费形式,因为一旦实行酬金制,物业管理将是一种完全市场化的运行

它不仅要求业主委员会在完全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同时具备较高的素质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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