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业科技管理机制的国际经验借鉴——以美、日为经验 2017毕业论文下载

1. 以立法的形式确保农业科技经费的投入
1.1美国以立法确保农行科研经费的落实
  经济发达国家通常采取法律、政策等权威的方式,来硬化农业科技服务的财政支出


美国联邦政府规定,用于农业科研、推广经费的财政支出必须随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加,同时也要求各州县政府必须通过财政预算来保证农业科研、推广经费的落实

1.2日本以立法形式普及农业科技经费的投入
  日本政府早在1956年以法令形式发布《农业改良资金援助法的有关规定》,并且沿用至今

该法规定都道府县向农户发放技术引进资金,稳定农业经营、提高农业生产力,农业普及事业所需经费,也是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的

国家提供“协同农业普及事业交付金”,主要用于:配备农业普及人员,农村青少年培养,普及员培训,开展活动所需仪器设备等

这些定额支付补助金,受《补助金等预算执行适当化法律》的约束,只能用于普及农业,不得挪作他用

2. 政府是农业科技的主要投资主体
2.1 美国强调政府投资与私人投资主体的合理配合
  美国农业科技经费来源有三个途径,即联邦政府预算拨款、州政府预算拨款和私人企业自筹

联邦政府、州政府及私人企业的投资方向与重点不同,农业部系统科研经费由国家拨款为主,国家科学基金及其他机构也提供2.6%支持尖端技术研究,还从企业及销售产品、技术服务等获得0.4%的资金

美国州政府负责对州农业实验站进行预算拨款,主要用于支持关系本州农业生产的科教活动与项目;而美国农业科教的私人投资主要集中在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具有市场潜力和高额利润的开发性研究

2.2日本政府是农业投资的最大主体
   日本政府建立有效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即除各级政府直接补贴外,国家及农协系统金融机构提供足够资金

通过财政金融手段,增加对农业的扶持,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从20世纪以来,日本的农业补贴一直维持在高额水平,通过农业的财政补贴,提高本国农业的发展,至21世纪初,对农业的投资已超过农业GDP的40%

政府农业推广经费由两大部分组成:一为固定金额的协同农业普及事业交付金,即专项经费,中央和地方政府各按一定比例分摊;二为中央根据地方的特殊业务活动而提供补助经费,称为农业改良普及对策费补助金

3. 政府重视农业教育
3.1 美国注重农业教育的普及
  发展科技服务机制需要提高农民素质,人才的培养是首要需要解决的问题

美国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提供正规农业教育,并普遍开展成人教育、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等非正规教育

美国政府除赠地兴办农学院之外,还提供资金在贫困地区兴办中小学,在农村中学开办农业课程,在农学院开展成人教育

各州的研究中心、试验站也单独或联合举办以农业生产者为对象,期限不同、内容不一的各种培训班,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应用农业科研成果,并免费为农民提供各种技术咨询服务

(2)教育形式灵活多样,既有农学院的短期培训班,也有农技推广和研究人员深入基层,现场服务

美国政府规定,农学院的教授必须同时负责教学、研究和推广三项工作

3.2日本重视全面提升农业劳动者的素质
  日本在发展全民普通教育,提高全体国民文化素质的同时,大力发展农业教育,培养高水平的农业科技人员,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素质

20世纪50年代以后,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已全部达到初中水平,70年代末达到了高中水平

同时,本科和专科毕业生的比重也不断提高

目前,正规的农业教育有三个层次:大学本科(含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培养)、农业大学校、农业高等学校

此外,日本还注意对农民进行持续教育,帮助他们掌握新的技能,更好地发展农业生产

4. 农业科技强调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
4.1 美国强调农业理论研究与实际运用并重的方针
  美国始终坚持农业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方针,并形成了合理的分工

联邦政府在对公共研究系统研究经费的投入中,以基础研究和应用性研究为重点;地区研究中心以基础研究为主,农业试验站以与本州农业生产有关的应用研究为主

联邦和州两级政府科研机构分工比较明确,既有交叉合作,又不重复,研究人员精干、素质高,经费投入大

私人企业尤其是大型私人企业,均有庞大的研究机构,优越的工作条件、先进的设备和高额的研究经费投入,吸引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美国农业部研究中心(ARS) 和各州赠地大学都承担着教育和科研任务,但ARS 只研究全国性的、跨地区的基础性农业科研项目,而各州赠地大学承担的任务主要是为各州自身服务的

两者之间也有十分密切的合作关系,有的ARS 的实验室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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