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体制不仅产生于市场经济,而且又服务于市场经济
我国应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与投资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相配套.协调,逐步建立起一个有利于推动建设市场统一规范.有序发展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新体制
一、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招投标市场在法律挂规的约束下不断得到完善,但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规范.主要有以几方面: 1.选择招标组织形式不恰当
发包人自行组织招投标
没有按规定程程序的要求安排熟悉招投标管理程序的相关专技术人员参与或授权组织招投标工作,仅派有关人员履行招投标事宜,其工作程序不到位,例如:对投标人前期的资格预审,能力审查.业绩考察,财务状况等了解不深入,不细致
委托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标
一是设有认真筛选代理机构,所确的代理机构过度考虑自身的利益取向,投入的人力和精力不够,只是做一些表面的常规性工作
二是不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招投标管理程序的规定,背离发包人做一些不规范的工作
三是资格预审工作不认真.不严谨 2.招标文件编制不具体
编制招标文件时,没有紧密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仅是招标常规程序,缺乏全面.细致.具有可操作性的内容;并对本工程实施管理的相关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未编制对应合同专用条款的说明和要求,造成后期合同签订难达成一致,把难题留给施工过程中处理
编制招标文件时,对本工程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中未提出具体的工期.质量要求和设计变更.投标报价漏项.合同增减项目等的计价方式及要求,成为后期合同签订无法达成一致的原因之一
3.组织现场踏勘及答疑不规范
每投标人的工作个工程项目招投标前,都应组织现场踏勘和必要答疑,由于发包人或代理机构从方便自身工作态度出发,组织各投标人同一时间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工作
这种做法一是损害了正常投标人之间利益,泄露了身份,并受到非正常投标人的干扰,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正常投标人的工作;二是给非正常投标人提供了相互串通的便利条件,达到损人利己的目的,失去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最终损害发包人的利益
4.组织招标评标时间不充分
由于评标时间短,专家评标过程中不能完全掌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特殊要求,也来不及仔细查阅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情况,只能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凭经验感觉进行评标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最终落实的中标人与发包人处期要求的合格中标人存在很大的差异,给后期施工合同的签定和履行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5.评标定标缺乏科学性
目前,我国部分建设单位单纯地以报价的高低来定标,以取低标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