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生态城市发展对策研究 2017毕业论文下载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城市开始成为人们聚焦的一个热点


生态城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大力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同时推进城市的生态化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

一、生态城市的内涵及其规划原则
(一)生态城市的内涵
生态城市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个概念,是城市生态化发展的结果;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形式,是自然、城市与人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所形成的互惠共生结构

生态城市是人类生态价值取向的结果,是未来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向,是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模式

生态城市的“生态”包括了人与自然环境协调及人与社会环境协调两层含义

(二)生态城市的规划原则
联合国在人与生物圈(MAB)报告中提出了生态城市规划的五项原则:一是生态保护战略,包括自然保护,动植物及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二是生态基础设施,即自然景观和腹地对城市的持久支持能力;三是居民的生活标准;四是文化历史的保护;五是将自然融入城市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生态城市规划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限制城市人口
建设生态城市首先应确定城市的人口承载量

这里所说的承载量是指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障生态良性运行的前提下城市人口的最大容量,既要考虑人口规模的合理性,又要满足未来人口增长的可能性

合理性与可能性的交叉点即是最佳人口规模

2、合理规划城市
城市规划要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整体效益,既要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又要保证经济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要保持城市重要功能区布局及结构的相对稳定,根据城市承载力及经济实力合理调整城市空间布局及规模

在经济政策的制定及城市的规划上应避免以损害环境利益为代价的经济短期增长模式及不合理的城区过度开发

实现城市废弃物的就地还原或回收,避免向乡村流转,减少城市对乡村的 “生态剥削”以及由此导致的区域发展不平衡

3、调整产业结构
城市的产业结构决定城市的功能和性质,决定城市基本活动的方向、内容、形式和空间分布

要合理确定城市的产业结构、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各要素之间的物质、能源、信息的输入与输出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的协调

应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采用环境友好技术

4、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资源开发及再生利用的研究与推广

在城市生态系统建立高效和谐的物资、能量、信息流通网,实现物流的 “闭路再循环”,重新确定 “废物”价值,减少“废物”的产生

二、佳木斯市生态城市建设面临主要问题
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和重要的交通枢纽

近年来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对于生态城市建设高度重视

历任领导都把生态城市建设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干部的重要指标,大大促进了生态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

先后多次荣获“全国卫生城”、“中国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全国绿色农业建设示范市”等荣誉称号,但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也同样面临一些生态问题,这些问题已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市更进一步的发展

(一)经济发展阶段制约明显
目前佳木斯市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工业整体实力不强,在工业加速发展同时要做好环境和生态保护难度加大;同时我市工业经济又主要以装备、能源、化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呈现重型化趋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不利于形成新型环保产业

(二)基础设施不完善,城乡差距大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土地整理、林地保护、节能减排、环保保护、循环经济、生态旅游等方面资金投入明显不足,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的建设相对滞后

与此同时,佳木斯市的城市化进程在城乡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城市建成区的城市化水平较高,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但是,部分乡镇城镇化速度比较慢,基础设施匮乏,部分村庄情况更为严重

(三)科技水平不足
受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创新体系不够健全,科技投入不足,企业研发机构力量薄弱等因素影响,佳木斯市的生态城市发展远不能满足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

(四)缺乏有效的管理
佳木斯市生态城市的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建设的同时,特别是建设以后,缺乏有效的管理

许多生态项目、生态工程在建设之初所设想的目标根本不能得以实现,项目、工程完工之后,管理监督措施跟不上,使得许多工程不能产生它应有的效益

(五)生态意识比较淡薄
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对向江河排放废水、向大气环境排放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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