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合同,即指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在企业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合同的存在,是从法律上对于企业经济权益的有效保护,并且起着规范各方面社会经济主体的重要作用。
一、合同管理的相关概念以及存在问题
所谓合同管理(Contract
Management),顾名思义,就是针对于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主体的企业所接触到各类合同以及相应的经济行为作出规范管理的工作过程,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从工作过程角度看,合同管理全过程贯穿了合同的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并且一直到合同失效为止,涵盖了合同本身的整个生命周期。
对于现在企业中的合同管理工作现状而言,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直接为企业的运作带来多个方面的不利影响。就目前的情况看,合同管理首先存在的问题就在于其行为的不规。中国社会自古以来相对注重人情,当经济主体双方相互之间产生一种联结的时候,通常之间的经济行为和人情共存,这种形式经常成为合同行为规范的障碍。直接造成很多合同在订立的过程中产生多种不规范,为将来的合同履行以及法律追诉带来隐患。
其次,内容的不规范。由于在组织内部缺乏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以及法律人员,导致很多合同都以一种类似于协议的形式出现。从内容上看,目前很多合同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条款缺失问题,更有一些社会经济主体基于多种原因,诸如逃避相应税收等,不签订合同,或者碍于人情仅仅制定口头的“君子协议”,另有部分不合规格的合同以一种类似于“白条”的形式存在,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埋下隐患。
最后,法律操作不规范也是目前存在于合同管理领域中的一大问题。对于一些已经明确违约,并且应当追诉对方法律责任的合法合同而言,在很多时候都未能进入相应的法律流程,从而使追诉错失良机,最终陷入僵局。
导致上述一系列问题发生的原因来自于多个方面,除了目前我国社会中还存在的难以彻底消除的人情现象以外,企业的法律意识薄弱,尤其是在合同层面更是如此。此外,从企业内部的管理角度看,难以从时间等角度有效针对合同实现管理,因此常常贻误战机,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我国相应的合同仲裁机构在处理契约纠纷的时候,也存在一定的行为不足,这种不足重点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计算赔偿的时候通常只重视直接损失而对间接损失相对估计不足;其二则是偏重于强调结案,因而在调解的过程中过多采用的折中的方式。这些都导致了我国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得到根除。
二、合同管理经济效益的维护
通过上文的论述,可以看出管理不当的合同会从多个方面为企业带来隐患和经济损失,因此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应当注重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经济效益得到妥善维护。具体而言,应当从如下两个方面重点着手,对社会经济主题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改善:
1.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就目前的情况看,很多合同管理出现纰漏,其主要的原因之一在于没有专业的人员,因此首先是法律人员,其聘用在目前而言已经成为必须。如果企业规模较小不足以承担相应的费用,可以采用外包形式与相应的律师事务所形成合作关系,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力求做到每一个合同在签订前都能做到法律有效,消除无效合同,确保将来法律追诉权利可以得到顺利实施。另一个方面,对于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也应当予以充分重视,合同的作用重点在于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其次才是作为对于违约行为的追究依据出现。因此如果能够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对相应的违约行为实现纠偏,才是最有效的管理方式。对于这一方面,为合同管理配备专业的人员,不仅仅需要对法律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对于合同所涉及到的相关内容也应当有所掌握,唯有如此才能切实落实合同的存在意义,保护合同主体经济效益不受侵害,有效实现合同管理的效益。
2.规范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的有效性和表达方式,直接关系着合同能否对社会经济主体实现保护,确保其免于遭受经济损失。因此从这一层面上看,规范合同内容是合同管理过程中效益的重要体现之一。对于这一方面,需要注意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在于对于违约行为后果的规定。很多合同都会相对而言比较注重对合同双方行为的规定,明确出双方权责,对于双方应当有的行为作出描述,但是相对而言对于其违约后果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则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