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在解决农村资金短缺的有效方式之一。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经济发展在前期有着非常好的发展态势,而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后期的发展速度明显降低,追根溯源还是在农村的发展资金不足问题方面,家家户户的资金数量并不富裕甚至是较为缺乏的状态。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通过社员的入股出资,面对农村的发展问题我们不再需要通过贷款或者是集合闲散资金的方式就达到了既节约资金成本又壮大资金规模的双重目的,那些原本农民因为资金不够解决不了的问题现在都已不成问题。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解决农村土地问题的迫切需要。为了非常好地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选择以土地流转的方式将农村零散的土地集中经营,不断地发展规模经济,同时还增加了农业的产出,循序渐进最终达到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的。自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农村一直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政策,该政策在土地改革初期发挥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非常好地解决了我国人民的温饱问题,曾经备受人们的关注和喜爱。但是随着我国生产力的全面发展,这种政策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着生产力的发展。首先,在原来的农业生产中一些先进的生产工具得不到好的运用。家庭现在依旧是我国农业生产的最小单位,如果我们将每个家庭按照四口人计算,在我国东部人口稠密的地区,所承包的土地竟然小于2666.67m2,在农作物的种植、管理以及收获方面,我国的大型现代农业生产工具并得不到非常好的应用。其次,一些先进的基础设施无法在农业生产中得以建设实施。因为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农业生产单位都较小,没有非常强的力量,我们想要在家家户户中全面普及推广大型的灌溉等机械设备几乎是不可能的。近几年,在我国农村的夏玉米种植中,由于在玉米出芽和抽穗期间没有雨水的滋润,作物在最需要浇灌的时刻由于面积庞大得不到及时地浇灌,直接导致减产1500
kg/hm2左右,一些更加严重的地方竟然得到的是颗粒无收的结果,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通过农户的自愿联合形成的组织,非常好地解决了之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业生产中的一些问题。我国的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三农问题”,土地作为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支柱”是应该受到所有人的关注的,如果我们能够全面地解决了土地问题,农村问题的解决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土地的流转问题是我们目前成功解决土地问题的关键之处,而解决土地流转问题的关键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农民的吃饭问题;二是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只要我们成功解决第二个问题,农民的吃饭问题就能随之被解决。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发展中的具体作用
(一)农业专业合作社能够全面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会受到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影响。一些农村的合作社是由当地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这样的组建方式有助于合作社全部根据市场规律进行,常见的有合作社人才的招聘、农业研究成果转换成市场产品等等,这些由龙头企业牵头的合作社其供销模式会和市场的要求相差更小,而且在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之下,龙头企业的产业链会随之不断加长。如果原来的产业链仅仅有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但是通过合作社发展的推动,产业链就会向两端继续延伸,两种培育、品牌建设、特色农产品市场调查等都会逐渐出现,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满意度等情况,企业也可以在合作社的工作配合下有更全面的把握。
(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品牌的创立。将市场作为基本导向,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发展基础,不断地推动农产品的发展这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集中表现形式。面对现在市场的激烈竞争,越来越多的农民合作社将着重点放在了农产品品牌的创立上,在这种发展战略的不断推动下,合作社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之前已经有了非常大的提升。现有有些地方已经通过合作社创立了自己产品的品牌,并且许多合作社的产品完全可以达到绿色食品的标准,有的都已经通过了有机食品认证。现在这些合作社的农产品不仅仅停留在农村,城市的超市甚至是国际市场上都能看到他们的影子,我们不仅提升了农产品的附加值,最重要的是其市场竞争力有了很大的增强。
(三)有效保护农民的市场利益并促进其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规模效益和农民的市场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合作社在推动规模效益方面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合作社在保障农民